《博罗县城宝瑞路中段、宝瑞一路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要
项目名称:博罗县城宝瑞路中段、宝瑞一路道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城东区
概况:县城宝瑞路西起曙光路,北抵体育体大道,全长约3783.8米,宝瑞路中段长1106.96米,位于宝瑞路桩号K1+173.2(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38.55";北纬23°9'53.07")至K2+280.163(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50.96";北纬23°10'17.82")段,规划控制路宽5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宝瑞一路全长约510米,位于博罗县城东区,南接惠博沿江公路(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30.09";北纬23°9'39.19"),向东北延伸,北与宝瑞路中段(地理坐标为:东经114°19'38.55";北纬23°9'53.07")处相接,规划控制路宽24米,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路面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总占地面积67588m2。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382545868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蔡 工
联系电话: 020-82668299
邮箱:gzhzhb@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其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主要有: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有噪声、扬尘、废气、污水产生。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噪声、汽车尾气、路面雨水产生。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
对于施工期间噪声,建设单位必须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的影响。在施工场地内应常洒水防止较大扬尘蔓延污染。施工单位应严格对地面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公路、环境。对于营运期噪声污染,应根据不同的路段与不同的预测时期分别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如增加公路两侧绿化带、安装隔声屏障和对受影响的建筑物安装通风隔声窗等。对于机动车尾气污染,应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的通行、加强机动车的检测与维修、降低路面尘粉等。营运期的路面径流通过地下雨水管网排入东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结论
博罗县城宝瑞路中段、宝瑞一路道路的建设可改善博罗县周边的交通状况。其建设可方便附近居民出行,促进城市经济的发展,从总体上而言,是符合广大公众的基本利益的。尽管其建成通车后将对沿线两侧的环境增加一定的噪声污染,但建设单位只要合理开发,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并按照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的到位,尽可能保证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项目的建设而受到明显的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在了解了该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后,可就下列问题提看法:
1.通过信息公示,您对项目的情况了解多少?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有益之处是什么?
3.在项目建设期和投入运营后,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4.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
5.您是否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
6.如果您不同意该项目在拟建厂址扩建,请说明理由,并提出您的建议。
7.其他问题。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访谈的方式提出意见,最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采取调查问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九、本公告期限:
自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26日。
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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