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心 于 2011-12-26 10:17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大冶市城西北站东二区还建楼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大冶市城西北站东二区还建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桥街办徐家铺村
项目概况:大冶市城西北站东二区还建楼建设项目是由大冶市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由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持建设的,项目选址于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桥街徐家铺村,金桥大道以南,106国道以西的路口处。项目总投资约13200.1万元,规划用地面积58339.91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7679.32m2,综合容积率1.8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5栋还建安置楼(建筑面积约97105.88m2)、1栋会所(建筑面积约3254m2)及商铺(建筑面积约7319.44m2),并配套完善小区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建设。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7149359
联系人:石主任 通讯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3号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7-87250866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