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三台山公园环形通道建设项目网上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九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进行网上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黔江区三台山公园环形通道建设项目
(2)项目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三台山片区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概况: 黔江区三台山公园环形通道建设项目位于黔江区城南三台山片区,拟建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道路起于黔江公路养护一段,止于黔江金冠酒店大门处,二期道路起于规划丁字交叉口处,止于规划中的城南路。项目占地40.78亩,总投资为5978.60万元,道路总长1327.056米,按照城市Ⅰ级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2车道,道路宽度16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挡墙、公路设施、人行道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重庆市黔江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3-85081531
邮编:409000
电子邮箱:223696348@qq.coma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的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1号;
联系人及电话:代老师;
联系电话:15023319225;
地址:重庆市渝州路79号
邮编:400015;
电子邮箱:30670127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五、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互联网公示的形式,公布于公众网站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或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重庆市黔江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