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跃轩硅业有限公司2×12500KVA电炉金属硅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汝城县跃轩硅业有限公司2×12500KVA电炉金属硅改扩建项目位于郴州市汝城县田庄乡乾浦村,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以硅石、石油焦、精洗煤和谷壳等原料利用电炉生产金属硅产品,其产生量为15000t/a。 二、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项目主要污染因素有: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电炉烟气以及电炉出硅口、原料堆场、原料配比平台、加料、捣炉产生的废气。此外,还有食堂油烟废气。 2、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电炉冷却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电炉、风机、水泵等生产设备的运行。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电炉炉底硅渣、烟气除尘灰等。 三、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本项目电炉出硅口废气、加料、捣炉产生的废气收集后拟与电炉烟气一起经冷却+旋风除尘+布袋收尘处理达标后由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及配比平台产生的废气拟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抑尘;油烟废气拟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2、污水: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在厂区循环水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3、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使项目产生噪声厂界达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最近的环卫部门处理;电炉炉底硅渣、烟气除尘灰等收集后外售。 四、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有: 1、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冷却+旋风除尘+布袋收尘处理、洒水抑尘处理、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污水:本项目电炉冷却水在厂区循环水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使项目产生噪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最近的环卫部门处理;电炉炉底硅渣、烟气除尘灰等收集后外售,对周围环境无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项目环评、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综合楼(临街)三楼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E-mail:hnnf2007@163.com 项目建设单位:汝城县跃轩硅业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汝城县田庄乡乾浦村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365855058 七、公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发布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汝城县跃轩硅业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