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松江河抚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吉林森工•松江河抚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森工•松江河抚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吉林森工•松江河抚南森林生态旅游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抚南林场位于松江河局址南侧省道302旁,距局址12km,距机场13 km,直线距离6 km,距四平-长白铁路换乘站7 km,距西坡山门23 km,距南坡山门90 km。本项目规划用地约30.11万m2,以休闲娱乐、民俗民情、生态保护、安全防护等设施建设及餐饮服务、旅游购物、旅游住宿等服务设施建设为主要建设内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吉林森工集团松江河林业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松江河镇 电话:13321696587 联系人:张珉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1号 邮 编:130021 联 系 人:王宏伟 电 话:0431-85951165 Email:
jpestwhw@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影响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