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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四川戈壁棉业有限公司聚酯纤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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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ng001wei 发表于 2011-11-2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zeng001wei 于 2011-11-24 11:36 编辑

四川戈壁棉业有限公司聚酯纤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概况

项目名称:聚酯纤维项目

建设单位:四川戈壁棉业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德阳市天元镇工业园区

产品方案及规模:以聚酯及涤纶生产和消费中的废丝废料再加工制成的摩擦料、泡泡料、三角料;生活垃圾分拣的饮料瓶;进口的再生料、瓶片为原料,建成后年产2万吨聚酯纤维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PET热挥发和热解废气;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废水;

噪声:本项目主要的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真空泵、真空干燥机等的设备。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渣、废弃聚酯纤维、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危险固废:纺丝油剂、油剂包装材料。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去除率>60%),排气筒排放,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PET原料通过加热熔融、挤压成型、出丝,其间有极少量的热解挥发,其挥发量约为0.05%。采取车间安装抽排风机、及时通风换气等措施后,可以有效的减轻PET热挥发和热解废气产生的影响。

废水:

原料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沙粒和标签残留物,建设单位对产生的清洗废水由循环水池收集,经沉淀、打捞出标签残留物后循环使用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油剂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油剂,以上废水经车间导流沟收集后经隔油池进行隔油后,送往厂区自建的二级生化污水站处理。

生产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后进入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

固废:

本项目采用废旧的包装、饮料瓶、矿泉水瓶作为生产原料,在漂洗和人工分选过程中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渣,主要为包装标签和其他瓶盖等PVC材料,其产生量为50kg/d(15t/a)。建设单位采取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废弃聚酯纤维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污水处理站污泥建设单位采取定期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后,回收其中可利用部分,其余不可利用部分则送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纺丝油剂、油剂包装材料建设单位采取定期收集后,送交生产厂商回收使用。

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声措施使厂界噪声达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工艺、产品不属于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二类 限制类及第三类 淘汰类内容。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德阳市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03111114010283号)。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德阳市天元镇工业园区,园区公路四通八达,运输条件较好,为本项目的物料和产品运输提供了优越的条件。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的现场踏勘,厂址周围500m范围内无文物保护、饮用水源地等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选址合理可行。

3、污染防治措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本项目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经过相应的处理设施妥善处置后,均可达到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4、清洁生产

本项目生产工艺采用了较为成熟和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各种废气污染物进行了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中废水循环利用,减少了废水污染物的排放量。整个生产过程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生产设计中体现了减量、再利用、循环原则,符合循环经济的精神。

5、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选址合理,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有效的治理后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和控制。企业在严格制订、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在风险水平可接受范围内。从环保角度讲本报告书认为企业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该项目在德阳市天元镇工业园区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拟建项目的第一次环评公众参与公告于20111119开始公布,居民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2
、本公告自20111119起十个工作日内有效,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意见的,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通过以下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四川戈壁棉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德阳市天元镇工业园区

人:韩总

联系电话:13565038822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回龙路增沙街20
人:周工

联系电话:028-68259527

                               公示单位:四川戈壁棉业有限公司


                                               20111124

qqquwed 发表于 2013-8-30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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