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丰大街地块廉租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绿园区,项目地点位于丁三十七路以东,丁三十五路以南,双丰大街以西,乙三路以北。项目北侧为空地;西侧为空地;东南侧为塑钢窗生产厂;东侧为一汽大众配件厂;南侧和西南侧为租赁厂房,主要用于进行汽车零部件加工。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8231m2,属于绿园区规划的居住用地,占用土地类型为居民居住用地,本次总建筑面积190196.7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886.74m2、地下面积18310 m2。居住户数2970户,总人口8910人,小区绿地率31%。采暖由城市集中供热工程统一解决,不自建采暖锅炉。小区产生的污水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根据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评法》中的有关规定,受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双丰大街地块廉租房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编制《双丰大街地块廉租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我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组织实施了环境监测和环境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查批准,为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等。
1、施工期
废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拌料,不外排。
废气: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
噪声:施工过程中会产生设备及运输噪声。
固废: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设垃圾。
2、小区建成后
废水:主要为小区内居民及公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居民及公建内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废气:拆迁和施工过程中经常洒水,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长春市建委的规定及时运至指定地点。
2、小区建成后
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西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地面停车位及区内行驶的汽车产生的尾气属无组织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大气扩散,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声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长春市总体规划;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能够得到平衡。因此,在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看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简本的方式和场所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可与评价单位联系索要。
公众如需索取相关补充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查阅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2011年11月22日~11月29日。
七、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炜 电话:15843080583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名称: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联系人:于涛 电话:0431-85378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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