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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海沟金矿(大、小海沟采区)项目(采矿证延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承担了《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小海沟金矿(大、小海沟采区)项目(采矿证延续)》的编制工作,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宝贵建议。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安图县两江镇。 2、建设规模: 年开采9.9万t金矿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项目开采过程中将对区域生态环境及环境空气、声环境造成影响;废矿石在堆放和处置过程可能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矿井涌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在处理不当时,可能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及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1)生态环境 井下开采、废石等对地形地貌、地表植被等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生活污水。 (3)废气 本项目废气有采矿工艺中的爆破、装运、运输及废矿石和剥离土层的堆放将产生扬尘。 (4)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凿岩机、卷扬机、运输机等。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矿石、生活垃圾等。 (6)风险事故 本项目存在一定环境风险,比如本项目使用的原材料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火索,风险类型为爆炸、火灾。 生产设施存在的风险主要是采矿场、废石场,风险类型为工程诱发的崩塌、地表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这将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程度的危害,在企业严格执行安全设计要求,落实环评及安评的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可将风险事故降至可接受水平内。
三、环境保护措施方案 生态环境:矿山在开采过程中,要防止开采中出现地面塌陷而造成的对地面生态系统造成的破坏,所以在井下开采过程中要留设安全矿柱,可以避免因地面塌陷而造成的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废石场如果不设防或设防不当,将造成泥石流型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产生极大危害。因此,建议废石场采用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排堆工艺。 废水: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爆破、凿岩、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旱厕内粪便水定期清抽。 废气:粉尘和扬尘采用洒水措施,并对运矿石车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如车厢应有篷布,并保证适宜的湿度,在大风天时加盖苫布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 噪声:建议对操作个人进行防护,如佩戴耳塞、防声棉、耳罩、防声头盔等;对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间、加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物:废矿石及剥离土层根据当地其它矿山废石处置经验,一部分废石可作为乡村道路铺装原料、当地村民砌墙材料(占废矿石量的35-45%),也可作为回填采空区的填充原料(占废矿石量的30-40%),剩余废矿石堆存在现有废石场(占废矿石量的20-30%);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指定垃圾堆放点,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吉林省安图县两江镇 五、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 邮 编:130028 Email:jpestwhw@sina.com 六、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七、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年4月15日起。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评价;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主要为工程所在地周围的居民; (2)在建设项目周围进行市民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低于50份); (3)公示内容: 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③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以及措施要点;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将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