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tonemoon11 于 2011-11-29 10:27 编辑
《佛山明德内分泌专科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佛山明德内分泌专科医院项目 建设单位:张惠芳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樵乐路杏头工贸区(杏港加油站对面)原杏德酒店。项目东面为冠南电缆厂,南面隔绿化带为樵乐路,西南面为绿化,西北和北面邻天心河。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35元,租用面积760 m2,建筑面积3022m2,经营面积3022m2,设有内科、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分必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妇产科、儿科、妇科、小内内分泌专业、眼科、口腔科、口腔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西医结合科、中医科等科目。项目设医疗床位60个(2个牙椅)。门诊时间为每天8:30~16:30;病房为24h,年营业365天;共配备医护人员50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装修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装修期的噪声、油漆废气、废水、装修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装修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 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废气主要为食堂燃气废气、油烟、机动车尾气,以及污水处理臭气、垃圾房臭气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噪声主要为油烟风机、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以及就诊人员嘈杂声等人流活动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固废主要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普通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渣和潲水油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最终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含油污水经隔渣隔油池处理、洗手水经隔渣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汇合,进入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二级生化处理达标后,经杏头工贸区排污管道排入吉利涌,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食堂燃气废气、油烟、机动车尾气,以及污水处理臭气、垃圾房臭气等。 食堂燃气废气、油烟的排放量小,通过抽油烟机收集起来,采用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环保实用技术蜂巢板式油烟净化器或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达标后,由排烟通道直通医院大楼天面排放;地上停车场过自然通风稀释和绿化带吸收;污水处理臭气经高效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避开周边敏感点排放;对垃圾房进行定期消毒、清洗。 通过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普通餐饮垃圾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渣和潲水油需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佛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最终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4、噪声 项目所有设备的机械噪声在采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并经减震、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同时在项目周围设绿化带后,边界均达标排放。项目交通噪声在采取适当的管理措施后,可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噪声防治措施经济、可靠,能使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佛山市、禅城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成后对于提高当地人民生活质量,完善区域市政配套设施、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装修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装修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装修监理,文明装修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此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张惠芳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702560540;
Email:caiheshan@foxmail.com 通讯地址:禅城区季华五路26号南座1303房。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事务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通讯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2号楼1门三层(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15986145606;
Email:fy82180220@126.com
Fax:022-83715590 张惠芳 2011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