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海洋大学承担了烟台港西港区顺岸20#矿石转水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本项目概况及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烟台港西港区顺岸20#矿石转水泊位工程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大型通用泊位工程,主要建设7×104t级顺岸矿石转水码头一座、30×104t级实体突堤式矿石码头一座、15×104t级(水工结构预留到20×104t级)实体突堤式矿石和煤炭码头一座,码头后方建设堆场、道路等配套建筑物。
本项目为通用泊位,主要吞吐货物为铁矿石、煤炭和有色金属矿石。其中7×104t级顺岸矿石转水码头设计年吞吐量390×104t,包括转水铁矿石190×104t,有色金属矿石200×104t;实体突堤式码头设计年吞吐量1900×104t,其中铁矿石1600×104t,煤炭300×104t。
本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51.3011hm2,其中填海造地面积为37.5261hm2,港池用海面积为13.7750hm2。总投资178892.58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370.2453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89%,工期20个月。
三、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1)水污染源及污染物
基槽开挖、港池疏浚、护岸抛石及回填溢流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及机修油污水。
2)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施工船舶、车辆产生的废气,沙石料堆存过程中的风蚀起尘、卡车卸料时产生的粉尘、道路二次扬尘、水泥拆包产生的粉尘等。
3)噪声
施工船舶、机械、车辆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
(2)运营期
1)水污染源及污染物
生活污水、船舶机舱含油污水、机修油污水、流动机械冲洗水及含矿污水和含煤污水等。
2)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
船舶、车辆产生的废气,煤炭粉尘及矿石粉尘。
3)噪声
船舶、车辆及机械作业噪声。
4)固体废弃物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含煤、含矿污泥。
2、非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对项目用海区域海底沉积物输移、泥沙洄淤、海床的冲淤演变产生一定影响;
2)对底栖生物影响最大,使浮游植物量、浮游动物量有一定减少。
3、污染防治措施
(1)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由管道收集后排入一期工程拟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区喷洒、绿化;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后送当地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含矿污水和含煤污水由管道收集后排入一期工程拟建的矿污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处理后排入一期工程拟建的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回用;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立除尘、消防合一的管网洒水除尘系统,布置防风网,加强绿化;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对固定声源采取机器间与工作间分开布置并在设备上加装减震消声设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至当地垃圾处理厂处理,含矿污泥和含煤污泥统一收集后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区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与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结果: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营运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
1、对烟台港西港区顺岸20#矿石转水泊位工程建设的意见;
2、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3、对项目施工及营运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
4、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
5、项目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
6、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0535-6742062
3、联系人:孙先生
九、评价单位
1、单位名称:中国海洋大学
2、联系方式:0532-66781882
3、联系人:吴先生
十、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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