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果经林泉至马回岭公路改造工程 环评简本公示(第二次公示) 1. 工程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德安县白果大桥,终于九江县马回岭镇,全长总线20.738km,其中德安县境内14.5km,九江县境内6.238km。项目起点至桩号K10+000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宽12m,路面宽9m;桩号K10+000~K20+738路段按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路基宽7.5m,路面宽6m。两段均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共新建小桥3座,利用现有桥梁4座,新建涵洞70道。工程总占地37.09hm2,其中永久占地33.95hm2(含老路18.89hm2),临时用地3.14hm2。全线挖方59008m3,填方48519m3,弃方10487m3,共设弃渣场4处。项目总投资5291.43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施工,于2012年12月竣工,总工期12个月。 2. 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2.1 生态环境 2.1.1
生态环境现状及生态保护目标 生态保护目标主要是沿线的农业生态、土地资源、陆生及水生动植物。 评价区内植被为亚热带绿阔叶林过渡北亚热带的常绿阔叶与落叶阔叶混交林,但由于长期的人类活动使原始森林遭到严重破坏,大部分地区已被次生人工林代替。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树种为樟树、马尾松、人工水杉、杨树、芙蓉、枫香及毛竹等。评价范围内的农作物主要为棉花、蔬菜等。 本项目是现有道路基础上改扩建,道路沿线附近大多被人为开发多年,拟建工程周围野生动物稀少,评价范围内可见的野生动物主要是蛙类、鸟类、昆虫类、鼠类和蛇等常见的且是适应道路环境的物种。道路评价范围内无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对动物种群、数量的变化影响不大。工程沿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需要保护区域。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评价区植被受人为干扰严重,多为人工植被,对外来有害生物抵御能力弱,公路配套绿化工程应全部用当地乡土的乔灌草,避免绿化苗木夹带外来入侵物种,破坏当地的生态平衡。 2.1.2
主要生态影响 (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总占地为37.09hm2,其中永久占地33.95hm2,临时占地3.14hm2。永久占地类型中耕地占9.53hm2,未占用基本农田。对农业生产有一定的影响。弃渣场占地均为旱地,未占有耕地。在本项目施工期及竣工后,将及时采用一系列绿化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可以将公路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工程占地对区域农作物损失基本没有影响。 (2)工程对动植物多样性影响分析 本项目沿线主要以林地、农田生态系统为主。通过多方查证,项目影响区内无原次生林,不存在濒危植物种群,项目所占地范围内除省级保护树种樟树外,无其他古树名木。对于占地范围内的樟树,需在开挖前进行移植。项目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对沿线两侧的植物会有一定不利的影响,但对植物种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经过现场踏勘和多方查证,评价范围内不存在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项目区内无国家保护动物集中地及栖息地,项目施工及运营对动物的生活有一定的影响,但对动物种类不会造成明显影响。生活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昆虫纲、多足纲、蛛形纲的一些小动物、鸟类和一些农田伴生的小动物,还有人工饲养的家畜家禽。工程建设对区域野生动物的数量和多样性影响较小。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可以通过桥涵方式维持原活动区域,不会对动物的生存环境及其正常生活等方面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 2.1.3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期 主要是对施工过程中取土场等临时用地采取边沟排水、临时挡护等措施以避免水土流失的发生;路堑路堤的护坡工程;临时用地表土剥离用以复垦或绿化等;桥梁建材堆放远离桥位或设置挡墙、修筑沉淀池等以减少施工对周边水体的影响。 (2)运营期 国土部门应严格加强对拟改建公路沿线各种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和审批;取土结束后,根据水保章节中的水土保持措施对取土场进行恢复或复垦;公路绿化及临时用地植被恢复时,使用当地乡土植物,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 2.2 声环境 2.2.1
声环境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 拟建公路推荐线沿线有30个敏感目标,其中居民点25个,分别为彭山林场、黄桶村、施家、燕窝孙村、非朱铺、坳背朱、细屋周、马家湾、大屋徐、林泉乡、新屋曾、蔡家墩、莲塘坂、社里、清塘坂、下中湾、新屋熊、熊家、下屋罗、上屋罗、蔡家垄、周家村、李家、付家坂、马回岭镇;学校3所,分别为林泉小学、林泉中学及九江阳光中学;卫生所一处,为林泉乡卫生所;敬老院一处,丰林中心敬老院。 各监测点位均可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或4a类标准要求。表明本项目周围各个敏感点声环境状况良好。 2.2.2
噪声影响分析 (1)施工期 在只考虑施工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衰减影响,而不考虑其它衰减影响(例如树木、房屋及其它构筑物隔声等)情况下,由于施工噪声源源强较高,在距声源200米处,大部分声源(平地机、压路机、推土机、挖掘机、冲击钻井机、摊铺机(德国)、自卸卡车)的声级值可满足噪声标准要求。发电机组及冲击式打桩机产生的噪声达标距离较远,但发电机组及冲击式打桩机只属于偶发性噪声源。需对项目施工噪声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防治,以保证项目沿线敏感目标的环境质量良好。 (2)营运期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有24个居民点,2所学校。经预测: 2013年(近期):4a类区昼间均不超标。4a类区夜间超标点有彭山林场、黄桶村、燕窝孙村、细屋周、马家湾、大屋徐、林泉乡、社里、下屋罗、上屋罗、蔡家垄及马回岭,超标量在0.3~6.7 dB(A)范围内。2类区昼间均不超标;2类区夜间林泉中学超标2.3dB(A)。 2019年(中期):4a类区昼间超标点有彭山林场、黄桶村、细屋周、大屋徐、林泉乡,超标量在0.5~1.3 dB(A)范围内。4a类区夜间超标点有彭山林场、黄桶村、燕窝孙村、细屋周、马家湾、大屋徐、林泉乡、社里、下屋罗、上屋罗、蔡家垄及马回岭,超标量在1.6~8.9dB(A)。2类区昼间除林泉中学超标0.2均dB(A)外,其它均不超标;2类区夜间林泉中学超标3.8dB(A)。 2027年(远期):4a类区昼间超标点有彭山林场、黄桶村、细屋周、大屋徐、林泉乡、马回岭镇,超标量在0.2~2.6 dB(A)范围内。4a类区夜间超标点有彭山林场、黄桶村、燕窝孙村、细屋周、马家湾、大屋徐、林泉乡、社里、下屋罗、上屋罗、蔡家垄及马回岭,超标量在2.9~10.3dB(A)。2类区昼间除林泉中学超标1.4均dB(A)外,其它均不超标;2类区夜间丰林敬老院、施家、林泉小学、林泉中学超标,超标量在0.4~5.9dB(A)。 本项目运营期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造成一定影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降噪措施,以保障沿线居住和教学的声环境。 2.2.3
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通过加强管理对声环境进行保护,夜间施工对沿线附近居民点有一定的影响,尽量避免工程夜间施工。昼间施工对项目沿线村庄及学校均有一定的影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影响居民的生活及学生的学习时间,特别是学校,尽量将施工时间安排在周末或假期,必要时增设临时隔声设施。高噪机械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目标,且加设围栏以减轻噪声影响。材料运输车辆路线选择应远离村镇。 (2)营运期
公路沿线应合理规划拟建新城镇区,在未采取任何噪声措施及道路两侧为硬路面时,二级公路及三级公路分别不宜在路中心线两侧88m和39m以内新建学校、医院和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并加强建筑布局和隔声设计,保证敏感建筑室内环境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根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的中期噪声超标情况,结合敏感目标的规模与路线相对位置等因素,提出拟建公路沿线敏感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方案,项目声环境降噪措施需投资150万元,在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后,可有效的缓解项目营运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的不利影响。 2.3 地表水环境 2.3.1
地表水环境现状及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博阳河小支流。 根据2011年9月德安县环保局对博阳河乌石门断面的例行监测数据可知,博阳河乌石门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表明评价区域内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较好。 2.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在桥梁施工中桥墩的建设可能会产生油污滴、漏、冒等现象,对博阳河支流有一定的影响,且施工产生的泥浆会不利于农田灌溉。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以控制路基施工阶段路面泾流对沿线溪流的水质造成影响。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后,施工期间不会对沿线的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2)营运期 运营期排放的水污染物主要是来自降雨初期路面径流所夹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这些雨水经分区外排后,SS和石油类是较少,对沿线溪流影响较小。 2.3.3
地表水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桥梁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随意弃入溪流、沟渠或随意堆置;桥梁施工营地应远离水体,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物料垃圾等分类收集,废弃物应在施工中回收利用;施工机械不定期严格检查,防止油料泄漏;在路基开挖时,设置临时截水沉淀池;拌和站、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施工废水如砂石材料的冲洗废水和机械设备的淋洗废水等,经隔油沉淀达标处理后外排。 (2)营运期 设置路侧排水沟以及线外涵洞等连通排水沟;路侧排水沟、边沟等均采用浆砌片石进行全铺砌防护;路基排水沟与沿线通道、灌渠交叉产生干扰时,采取边沟涵等立体交叉的排水形式;路面径流雨水通过道路的排水系统排放到路基两侧的排水沟、截水沟内,或由土路肩下铺的砂砾透水层以渗流方式排泄至路堤边坡坡面,桥梁两端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 2.4环境空气 2.4.1
环境空气现状及主要保护目标 环境空气主要保护目标同声环境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对马回岭镇的现场监测及参照《江西冠冶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档轻质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林泉村的空气监测结果可知,拟改扩建公路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各测点环境空气质量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总的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较好。 2.4.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1)施工期 施工期平整土地、材料运输及装卸、灰土拌和等施工环节均有扬尘发生。路面摊铺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对环境空气有一定的影响。材料运输车辆的尾气排放也会带来一定的空气环境影响。 (2)营运期
项目建成后,其沿线的空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汽车尾气,污染物为CO、NOx和THC,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并影响周围大气环境。 2.4.3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施工期 路面定时洒水;物料堆放场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必要时采取遮盖措施;拌和场远离村庄及学校;材料运输车辆进入村庄附近时降低车速,并适当加遮盖布。 (2)营运期
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营运状态;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减少车辆尾气污染。 2.5 社会影响评价 (1)社会环境影响正效应 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完善区域路网结构,使货畅其流,大力改善德安县与九江县的交通环境,有助于促进丰林镇、林泉乡的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建成对加强国防交通,保障部队和军事物资快速运达,确保作战部队物资收发安全,改善仓库出入道路,有着重要的意义;项目建成后,不仅完善了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可以加快沿线土地开发,提升项目沿线土地价值。对沿线村镇的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 (1)
社会环境影响负效应 永久占地使农作物总产量的减少造成的一定的经济损失,但不会从总体上改变沿线人民群众的生活,为使社会安定,群众生活水平不致下降,应按国家和地方上有关政策给土地征用户补偿;本项目共需拆除建筑物1263m2,涉及到拆迁户14户,房屋的拆迁将会带来部分居民的经济损失以及生活上不适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由县政府参照相关文件统一进行;项目施工期将暂时影响当地交通秩序,扰乱正常交通运输格局,这都将给居民和学校学生的出行、工作、生活、学习带来不利影响;本项目涉及电力线、通讯线等基础设施的拆迁,基础设施的拆迁会给当地居民生活带来一定的影响。 2.6 其他影响评价 (1)水土流失 本项目共占用土地37.09hm2(含临时用地),全线挖方5.9008万m3,填方4.8519万m3,弃方1.0487万m3。本工程建设共扰动地表面积37.09h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37.09hm2;预测期土壤流失总量为6736.56t,新增土壤流失总量6395.89t。本工程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主体工程区、弃渣场区及施工临时用地。 本方案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至设计水平年(即2013年),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7%,拦渣率达到99.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9,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7%,林草覆盖率达到22%。各项指标均达到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2)固体废物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弃钢筋、电缆及木料等。只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桥梁施工产生的淤泥排至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澄清水回用,沉淀淤泥固化后运至临近取土场,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 环评结论要点 白果经林泉至马回岭镇公路改造工程,不属于现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中的“限制类”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完善现有路网结构,符合国家的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同时也符合《德安县十二五交通运输规划》。 本项目的建设对所在地区的生态、水、气、声等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设计已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基础上,环评报告中提出了针对性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只要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要求,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就可以控制在最小限度。 从社会、经济、环境三效益相统一的原则考虑,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4. 公众参与及意见反馈 以上为白果经林泉至马回岭镇公路改造工程工程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环评结论等简述与要点。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单位、专家及公众可在通知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将与本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与建议反馈至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德安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葛站长
联系方式:18720255962 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91-88522686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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