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oofeer 于 2011-12-1 10:12 编辑
攀枝花东暻矿业有限公司废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该项目选址位于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12月21日为本项目办理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51040009122101]0079号)。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攀枝花东暻矿业有限公司废矿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
业主单位:攀枝花东暻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新建废弃矿石加工,铁半成品35万吨、石子45万吨、沙子20万吨,主要建筑面积600 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攀枝花东暻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双龙滩村
联系人:周顺利
联系电话:1355092122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南塔街139号 邮编:110015
联系人:张工
电话:0812-3320261 传真:0812-3320261
邮箱:18194165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居住或工作地址;
(2)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5)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6)您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
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2)写信的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