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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隆风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鑫隆风景项目”有关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桂林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桂林市临桂新区中心区凤凰西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建设鑫隆风景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7栋26~27层的高层住宅楼和6栋6~11层的住宅楼,配套设施主要用沿街2层商铺、停车场、公建设施用房等。商铺主要沿世纪大道设置,停车场主要设置在地面及架空层。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3468㎡,总建筑面积245952.8㎡,建筑密度 24.55%,容积率4.6,绿地率30.8%,机动停车位1600个,非机动停车位2000个。住宅户数1750户。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瓦窑西路19号 联系人:梅玲 电话:136177376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16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甘惠云 联系电话:0771-3817844 电子邮件:zongxing1985@foxmail.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评价委托,成立课题组,进行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建设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种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等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将您对本工程的意见或建议发送至:zongxing1985@foxmail.com ,或来电至0771-3817844咨询。 (七)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桂林市鑫隆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2011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