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Y型分子筛(或CA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Y型分子筛(或CA催化剂)项目 建设单位: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要: 1、项目概况 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1000吨/年Y型分子筛(或CA催化剂)项目位于岳阳县生态工业园,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设计产Y型分子筛(或CA催化剂)1000吨/年。项目主体工程包主辅厂房、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储罐区等,同时配套建设综合办公楼、科研与化验楼等。项目主要污染源包括生产生活废气、生产生活废水、生产噪声及生产生活固废等。 2、环境影响及措施 15.1.4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工艺过滤、水洗等过程产生的废水、场地设备冲洗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办公和生活 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NH3-N、SS。锅炉废水和设备冷却水属于清洁下水,可以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产品生产废水(包括配料、洗涤过滤等过程用水)、设备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废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装置处理,生产生活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后排至岳阳县污水处理厂,经岳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新墙河铁路桥至八仙桥中断面,因此项目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有:天燃气锅炉烟气、焙烧炉燃烧烟气、闪蒸干燥系统废气、喷雾干燥系统废气、罐区呼吸废气、配料粉尘和食堂油烟废气。天燃气锅炉烟气由25m排气筒外排,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闪蒸干燥系统和喷雾干燥系统废气经二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最终排放废气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罐区呼吸废气主要为HCl,产生量不大,加强罐区通风,可以满足达标排放;配料产生的粉尘量较小,达到排放要求;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也能达标排放。 经预测,正常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质量影响很小。事故排放情况下粉尘的浓度贡献值都比较大,敏感点蓝塘村居民点、惠民廉租小区、骆驼饲料公司和中粮米业公司均严重存在超标想象,对周边居民生活和项目生产带来较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正常运作,避免事故排放的发生,并在发现事故排放情况时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及周围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3)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工程噪声主要来自天燃气锅炉、空气压缩机、水泵、闪蒸干燥机、回转焙烧炉等运转和振动。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噪声源采取噪声措施后,噪声预测值没有超标现象,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性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两类,其中生产性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水洗过滤沉渣、污水处理系统沉降污泥和隔离废油、废气处理收集粉尘及废包装材料。本项目产生的水洗过滤沉渣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污水处理系统沉降污泥由厂家回收重新作为其他产品原料,其中隔离废油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除尘系统收集粉尘进入包装或下级工序,不外排;废包装材料作为废品外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需长期堆放贮存,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15.1.5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拟采取的污染防范措施见表15.1-2。 表15.1-2
工程环保措施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因素 | 处理及排放措施 | 废气 | 天燃气锅炉烟气 | 25m高排气筒 | 第一次闪蒸干燥废气 | 二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 第二次闪蒸干燥废气 | 二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 | 喷雾干燥系统废气 | 二级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5m高排气筒(共用第二次闪蒸干燥废气排气筒) | 废水 | 生活污水 | 三级化粪池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 | 地面清洗水 | 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 | 初期雨水 | 初期雨水池 | 消防废 | 消防废水池(兼做事故池) | 固废 | 水洗过滤沉渣 | 一般废物,作为原料进行回收利用,不外排 | 污水处理系统沉降污泥 | 一般废物,由厂家回收重新作为其他产品原料,不外排 | 污水处理系统隔离废油 | 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 除尘系统收集粉尘 | 产品或半产品,进入包装或下级工序,不外排 | 废包装材料 | 一般废物,作为废品外售,不外排 | 生活垃圾 | 一般废物,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外排 | 噪声 | 设备噪声 | 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生态 | 绿化 | 绿化率不小于18.00% | | | | |
结合项目周边敏感点较多的特点,要求项目从严治理各类污染,在确保治理达标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减少环境纠纷。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总 联系电话 13973012497 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青园路506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开发研究院临街门面三楼) 邮编:410015 联系人: 林工 联系电话:0731-85066890 传真 0731-88869830
E-mail:hnnf2007@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研究有关文件,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必须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主要事项:当地原有的主要环境问题和严重程度,建设项目对当地环境的总体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的实施会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所起的作用,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除以上征询内容外的公众特别关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众参与信息公布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岳阳慧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