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安心 于 2011-12-26 09:27 编辑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基本构成 拟建项目基本构成见表1-1-1。 表1-1-1
项目基本构成表 项目名称 | 大冶市城西北站东二区还建楼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石主任 | 电话 | 13677149359 | 传真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总投资 | 13200.1万元人民币 | 通讯地址 | 大冶市新冶大道23号 | 建设地点 | 大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罗桥街徐家铺村,金桥大道以南,106国道以西的路口处 | 施工计划 | 建设周期2010年~2011年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规划用地面积58339.91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7679.32m2,综合容积率1.8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5栋还建安置楼(建筑面积约97105.88m2)、1栋会所(建筑面积约3254m2)及商铺(建筑面积约7319.44m2),并配套完善小区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建设。 |
1.2工程建设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58339.91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7679.32m2,综合容积率1.8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5栋还建安置楼(建筑面积约97105.88m2)、1栋会所(建筑面积约3254m2)及商铺(建筑面积约7319.44m2),并配套完善小区道路、给排水、照明、绿化工程等建设。具体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见表1-1-2。 表1-1-2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 单位 | 总指标 | 规划用地面积 | m2 | 58339.91 | 总建筑面积 | m2 | 107679.32 | 其中 | 会所建筑面积 | m2 | 3254 | 住宅建筑面积 | m2 | 97105.88 | 商业网点建筑面积 | m2 | 7319.44 | 容积率 | -- | 1.85 | 建筑密度 | % | 30.7 | 绿地率 | % | 36.2 | 总户数 | 户 | 676 | 其中 | 125m2 | 户 | 474 | 145m2 | 户 | 130 | 95m2 | 户 | 72 |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 | 辆 | 590 |
2 评价区环境现状 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罗桥西港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07、5.1和0.1倍,超标原因主要接纳了大量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其他指标均能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大冶湖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总磷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0.385、0.48、0.7和1.14倍,超标原因主要是接纳了大量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有关;其他指标均能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评价区内NO2的日均浓度均能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SO2和PM10的日均值均有超标现象,1#点位SO2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53,超标率为71.4%;2#点位SO2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43,超标率为100%;超标原因为金桥大道和106国道汽车尾气排放;1#点位PM10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62,超标率为100%;2#点位SO2的最大超标倍数为0.3,超标率为100%;主要由于附近建筑施工项目增多导致该地区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 项目场界各侧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原为徐家铺村居住用地,本项目已经建成,现在生态结构主要以人工生态系统为主,生态系统较简单,绿化率达到36.2%。 3 环境影响预测 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3.1.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上污水如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对受纳水体造成污染影响;针对性的采用修筑沉淀池和化粪池的方法进行治理,避免施工废水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经市政管道收集排入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受纳水体大冶湖的无明显影响。 3.1.2废气 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3.1.3噪声 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50m以内范围的居民影响较重,50m以外范围的敏感点昼间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大。项目敏感点徐家铺村居民点在50m范围内,因此施工方采取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3.1.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一定数量的弃土、弃渣、报废的建筑材料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物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由规划道路出入,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3.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排放的厨房油烟和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年产生总量约为0.987t,居民生活烹饪油烟属于典型的分散面源,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国家尚没有针对居民油烟及燃气废气的排放标准,由于其排放量不大,入住居民家庭均安装有家用抽排油烟机,然后通过项目在单元楼内设计的内置排油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CO 1.65t/a、HC0.21t/a、NOx 0.19t/a。本项目在每个组团均设置了主要出入口,方便车辆进出。项目应加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交通管理,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同时,项目设有大面积集中绿化带,小区四周穿插景观小品及四季绿化,有效缓解了启动车尾气的影响,由于项目及周边地势较为平坦,有利于机动车尾气的扩散,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地面停车场空气流通强,汽车尾气稀释快,类比相同规模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的排放,其主要污染物CO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规定,非甲烷总烃、NOX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3.2.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停车场进出车辆噪声。在采取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3.2.3废水 运营期废水排放为13.4028×104m3/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11.8552×104m3/a,会所污水0.4672×104m3/a,商铺废水1.0804×104m3/a,均为生活类污水,主要含有COD、BOD、SS、氨氮和动植物油等污染物,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300mg/l,BOD5:200mg/l、SS:150mg/l、动植物油:70mg/l,NH3-N:30mg/l。全部废水进入生化污水处理装置,预计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浓度为COD:270mg/l,BOD5:170mg/l、SS:75mg/l、动植物油:70mg/l,NH3-N:30mg/l。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的要求,排入市政管网后流入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进入污水受纳水体大冶湖,不会对大冶湖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3.2.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家庭生活废弃物,商铺和会所的商业垃圾。生活垃圾成分较为复杂,各地差异和季节性变化都很大,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分析,城市生活垃圾的特点是:食品垃圾多,有机物丰富;商业垃圾中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瓶类包装废物多,可回收利用率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年产生生活垃圾总量为1372.77t。 项目对生活垃圾按功能区域或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不影响室外景观的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分类收集。在每栋单元楼下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桶,鼓励居民将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分类扔进所设垃圾桶内;垃圾桶采用密封管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 4.1施工期 4.1.1废水 针对性的采用修筑沉淀池和化粪池的方法进行治理,则可避免施工废水对城市排水管网系统造成堵塞,并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4.1.2废气 施工期建筑粉尘和道路扬尘对施工场地周边地区有一定不利影响,由于建筑粉尘及扬尘沉降较快,只要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管理,则其影响范围一般仅局限于施工场地的周边地带。 4.1.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土建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一般当相距50m时,施工机械的噪声值可降至64~80dB(A),昼间噪声可基本达标,夜间噪声均超过标准,因此工程施工所产生的噪声对50m以内范围的敏感目标白天影响较轻,夜间影响较重。 4.1.4固体废物 按照要求分类集中堆放,及时委托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和环卫部门清运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2 营运期 4.2.1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的排水体系为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由雨水收集口收集,通过室外雨水管接入市政雨水管;住宅、商铺以及会所产生的生活污水进入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能够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冶市城西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受纳水体大冶湖。 4.2.2废气 (1)居民厨房油烟 小区居民烹饪油烟年产生总量约为0.987t,居民生活烹饪油烟属于典型的分散面源,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国家尚没有针对居民油烟及燃气废气的排放标准,由于其排放量不大,入住居民家庭均安装有家用抽排油烟机,然后通过项目在单元楼内设计的内置排油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2)汽车尾气 本项目共有机动车停车590个,均为地上机械停车位。汽车尾气主要来源于进出停车场汽车产生的尾气,进出汽车类型以小型汽油车为主。汽车尾气污染发生时间具有间歇性、突发性的特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CO 1.65t/a、HC0.21t/a、NOx 0.19t/a。 本项目在每个组团均设置了主要出入口,方便车辆进出。项目应加强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特别是交通管理,保持行车路线的通畅,合理设计停车路线,尽可能缩短车辆从出、入口达到停车泊位的距离和行车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同时,项目设有大面积集中绿化带,小区四周穿插景观小品及四季绿化,有效缓解了启动车尾气的影响,由于项目及周边地势较为平坦,有利于机动车尾气的扩散,项目汽车尾气污染物产生量不大。地面停车场空气流通强,汽车尾气稀释快,类比相同规模地面停车场汽车尾气的排放,其主要污染物CO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的规定,非甲烷总烃、NOX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 4.2.3噪声 本项目所在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为2类区,项目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停车场进出车辆噪声。在项目运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减缓交通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①完善本项目的车辆管理制度; ②合理规划车流方向,保持车流畅通; ③限制车辆的车速; ④禁止车辆鸣笛等; ⑤加强小区道路两旁道路绿化,种植降噪效果佳的树种; 在采取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4.2.4固体废物 处置固体废物的基本原则是“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建设单位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尽可能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对固体废物中可回收的部分,如包装材料(包装箱、泡沫包装材料)、废塑料、橡胶、废金属、玻璃等,收集后集中交废品回收部门处理,使资源得到再利用;对不可回收的固体废物,要做到袋装化,并由当地环卫部门日清日运,统一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得到综合处置,不外排,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4.2.5生态 本项目区内植被较为简单,项目运营后,将通过人工绿化方式进行补偿,项目区的绿化率也将达到36.2%,总绿化面积将达到21119m2,较建设前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区域植被产生有利影响。 5 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6 公众意见征集 6.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6.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7149359 联系人:石主任 通讯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3号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7-87250566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7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8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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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1-2011年12月1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年12月1-2011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