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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2000吨/日选矿厂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2000吨/日选矿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2000吨/日选矿厂工程 2、项目概要 (1)企业情况 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取得西藏工布江达县亚桂拉铅锌银矿的探矿权。为了加快开发和利用西藏亚桂拉铅锌矿矿区的矿产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矿业经济,拟修建西藏工布江达县亚桂拉铅锌矿选矿厂。企业性质为有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矿产品开采、加工和销售及矿产地质调查、勘察。该公司为采选联合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和技术管理实力。
(2) 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2000吨/日选矿厂工程 建设地点: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金达镇,金达镇东北约3km下巴沟沟口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日处理2000t/d原矿,年处理矿石约为60万t/a,尾矿库服务20年。 (二)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拉萨市第四期城北小区1-1-1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刘仁葵 电话:13989005659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501号 通讯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邮编:850000 联系人:盛工 电话: 13989009470
(四)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办理委托手续→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收集等)→开展评价工作(设计方案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识别、减缓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等)→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环保主管部门对报告书审查批复(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主要工作内容 在环境特征调查,现状监测,项目方案分析基础上,识别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评价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从环保角度对项目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减缓措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评价过程中同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归纳分析公众关心的问题及意见并作出采纳与否的说明。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选矿厂建设的态度,对附近居民生活、学习、工作以及娱乐的影响;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选厂运营后主要会对那些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间应主要针对哪些方面采取环保措施等问题等。可参照如下内容作答: (1)
您对选矿厂工程建设的态度? (2) 本项目的建设对您主要影响的方面? (3)
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会对当地经济产生何种影响? (4)
您认为选厂运营后主要会对那些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 (5)
您认为项目运营期间应主要针对哪些方面采取环保措施。 (6)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会对您的收入产生怎样的影响? 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2000吨/日选矿厂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编制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
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所 西藏洪城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