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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冶市城西北新区滨湖还建楼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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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 发表于 2011-12-3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安心 于 2011-12-26 11:12 编辑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构成
本项目基本构成见表1-1-1。

                                       表1-1-1 项目基本构成表

项目名称大冶市城西北新区滨湖还建楼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联系人石主任电话13677149359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6320万元
建设地点大林山村东港路东,金阳路以南,南翔路以北
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用地面积为67326m2,总建筑面积136000 m2,容积率为2.02,绿化率为34.2%。项目由16栋多层居民住宅楼(其中北侧临街3栋住宅楼为6+1结构,1层为便民商铺,其余13栋住宅楼均为6层,1层为架空层)组成,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有机动车停车位95个,均为地上停车位,项目不设置地下车库。小区规划总户数为855户,还建安置人数为2736人。
项目目前情况施工期已经完成,住户尚未装修入住,无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1.2工程建设内容
规划用地面积为67326m2,总建筑面积136000 m2,容积率为2.02,绿化率为34.2%。项目由16栋多层居民住宅楼(其中北侧临街3栋住宅楼为6+1结构,1层为便民商铺,其余13栋住宅楼均为6层,1层为架空层)组成,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有机动车停车位95个,均为地上停车位,项目不设置地下车库。小区规划总户数为855户,还建安置人数为2736人。具体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见表1-2-1。

1-2-1    项目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单位总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m267326
总建筑面积m2136000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129200
商业网点建筑面积m26800
容积率--2.02
建筑密度%30.7
绿地率%34.2
总户数855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95

2 评价区环境现状
2011年项目污水受纳水体罗桥西港的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超标,水质标准指数大于1,大冶湖的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超标,水质标准指数大于1,水质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体”水质要求。
评价区内SO2,NO2和PM10的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本项目东侧昼间声学环境质量不能够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夜间声学环境质量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声学环境质量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东侧厂界声学环境超标主要是由于周边建筑施工所致。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较差。
地块内及周边其它规划建设用地区域无珍稀动植物,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低。项目地块环境资源拼块优势度较低,受人为干扰较为严重。
3 环境影响预测及措施分析
3.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居民生活排放的厨房油烟和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尾气。厨房油烟年产生总量约为1.56t,居民生活烹饪油烟属于典型的分散面源,污染点源分散,不易集中净化处理,入住居民家庭均安装有家用抽排油烟机,然后通过项目在单元楼内设计的内置排油烟道排至楼顶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
项目停车场共设有95个停车位,均为地上停车位。本项目运营期汽车尾气各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CO:1.43t/a,HC:0.19 t/a,NOx:0.05t/a。由于露天环境空气流通性较好,汽车尾气可以直接通过大气扩散,根据同等规模住宅小区停车场类比资料分析,同类住宅区的停车场主导下风向50~200m范围内的CO和NO2落地浓度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平均浓度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O20.12mg/m3,CO4.00mg/m3)。因此,项目地面停车库房和地面停车场的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因备用发电机运行时间极少,且为间歇式排放,其废气产生量极少,项目可加强设备房的通风,其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合理、可行,因此,备用发电机废气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2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地下室的水泵、备用发电机噪声和停车场进出车辆噪声。由于地下室对噪声具有良好的屏蔽效果,一般隔声量可达到40dB(A)以上,地下设备房设备噪声辐射至地面的噪声极小,不会对小区环境及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3.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所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住宅、商业服务设施),污水排放总量为209656m3/a,生活污水中污染物浓度约为:CODCr:300mg/l、BOD5:170mg/l、SS:200mg/l、动植物油:70mg/l,NH3-N:30mg/l。与一般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基本相同。污染物产生量分别为:CODCr:62.7t/a、BOD5:35.64t/a、SS:41.93t/a、动植物油:14.68t/a,NH3-N:6.27t/a。生活污水经生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进入大冶城西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最终受纳水体大冶湖影响不大。
3.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住宅、商铺)和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生活垃圾约1023.46t/a,污泥约20.96t/a。
项目对生活垃圾按功能区域或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不影响室外景观的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分类收集。在每栋单元楼下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桶,鼓励居民将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分类扔进所设垃圾桶内;垃圾桶采用密封管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 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气、污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补充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5 公众意见征集
5.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5.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77149359
联系人:石主任
通讯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3号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7-87250566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6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事业单位。主要事项:本次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当地居民结合周边环境状况存在的环境问题和对居民的影响,结合本次评价初稿,对项目建设提出意见。
7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和现场张贴公告,然后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公众也可以向环评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8  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1年12月3-2011年12月13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年12月3-201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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