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津水海洋临港海水综合利用一体化示范项目填海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东侧围埝长度为426.3m,南侧围埝长度为272.8m,西侧围埝长度为386.9m,北侧围埝长度为295m。本工程总围埝长度约为1380m,施工期为6个月,填海总面积约为13公顷,项目总建设投资为100000万元;
海水淡化厂建设总规模为100000 m3/d;净化海水需水量建设315000 m3/d;海水取水规模一次建成330000 m3/d;
本工程建成后,所产海水淡化水可以满足临港工业区企业的工业用水需要,海水净化处理后净化海水,可直接利用作为工业冷却水。淡化厂产生的浓海水供给塘沽盐场晒盐。净化海水31.5 万m3/d,包含淡化厂用水26.5 万m3/d、供给天碱项目和IGCC 项目冷却水共5 万m3/d;一期净化海水17.9 万m3/d,其中向外供给天碱项目2 万m3/d,海水淡化厂自身需求15.9 万m3/d;
淡化水将作为工业用水,主要供应给临港工业区的化工企业:天碱、丙烷脱氢、IGCC、LG、渤化SBS、大沽化临港项目等;
2、 建设单位:天津津水海洋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晨 电话: 13752770158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天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张騄
电话: 59812345-322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天津市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5、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2011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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