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结核病防治所易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公示
一、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抚松县结核病防治所易地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易地新建
建设单位:抚松县结核病防治所
建设地点:抚松县抚松镇鹿鸣街抚松县疾控中心院内
总 投 资:200万元。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污染问题:
1、废水
本项目污水排放量为6.05m3/d(2208.25m3/a),包括医疗废水、洗衣房废水、医院日常地面清洁及其它废水等。拟利用疾控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进行处理。经院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的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松江河。
2、固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应设置专门的防渗漏储存装置,分类收集,定期由白山市洁康医疗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运走处理;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等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5—90dB(A)左右。拟采用隔声间,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双层隔声门及密封措施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使院界噪音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要求。
三、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抚松县抚松镇鹿鸣街抚松县疾控中心院内,项目建设用地符合抚松县总体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所采取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可以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其综合效益较为显著;周围公众对项目建设也较为支持。
拟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对产生的污染物强化末端治理,只要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行,落实报告书中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在“三废”达标排放,则在本评价区域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公开后10天以内。
五、公众索取补充环境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所影响到的周围居民,主要事项有:
(1)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2)本项目区域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本工程建设对个人生活及居住环境是否有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4)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当地进行《抚松县结核病防治所易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与公告》
九、联系方式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联系电话:0431-2717255
建设单位:抚松县医院
联系人:辛院长 联系电话:06352422952
环评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鹤 联系电话:0431-5913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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