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中凤凰城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资中凤凰城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进行信息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资中凤凰城一期工程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资中县水南镇交通村7社
4、项目概况:资中凤凰城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32600万元,规划总建设面积为281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56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801平方米。项目主体工程:2#、3#、15#楼为纯住宅楼,不含有商业楼层;1#楼、14#楼和16#—20#楼,其底层为裙楼商业楼,以上为住宅;21#楼、22#楼分别为独立的商业楼。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1)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建成后的燃料均采用天然气。环评要求本项目在下一步设计中综合考虑环保和景观要求,设置烟道和烟囱。同时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因此污染物浓度较低,完全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2)地下室废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统一收集后由抽排风系统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因此本项目地下车库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明显影响。 (3)发电机燃油废气 本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地下车库统一收集后抽至地面绿地排风口处排放。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量很小,采用上述措施后完全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4)恶臭 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减小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厕所定期扫。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水来自于生活污水、一般商业营运污水。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治理措施
(1)设备运行噪声防治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自备发电机(停电时运行)、变电器、水泵、通风设备等,以上各设备均布设于小区地下室。经过隔声、减振措施,再加上大多设备置于地下室,可有效降低噪声40 dB(A)以上,其噪声值传于地面时仅为30~50dB(A)。 (2)进出车辆交通噪声防治 公用配套设施区加强对进出资中凤凰城的车辆以及停车场的管理。采取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运和怠速,规范停车场停车秩序,主要道路进行人车分流等降噪措施。 (3)商业噪声 项目应加强对商场营运的规范管理,对商场内商业店铺的经营位置及相应功能区进行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强化其内部隔声。在对商场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并严格管理和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的情况下,营业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办公商业垃圾、生活垃圾。 对硒鼓、废旧电池等不与生活垃圾混装,采取单独收集方式,交由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物业管理部门请专人每天将垃圾清运至地下垃圾收集点,再统一运至市政垃圾站进行无害化处理。专人负责清理和喷洒消毒药水,及时运至市政垃圾站,减少垃圾恶臭的产生和逸散。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2、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
3、本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废气、废水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征求公众对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认为必要时,可通过电话向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四川兴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资中县水南镇交通村七社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990544568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8-6131778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琉璃场2街20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反馈至环评编制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时间自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