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目前,核工业二三○研究所已完成临澧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报告书的初稿已编制完毕。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临澧港总体规划。 规划岸线范围:本规划南岸上游起于杉板乡青山村吴家厂,下游至停弦镇关山村六潭口;北岸上起新安镇樟木村蔡家溪,下至合口镇三元口社区万寿宫,自然岸线总长25408m,规划岸线总长1466m,预留岸线总长21718m,其中已利用岸线长2224m。 规划水平年:本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2020年、2030年。 规划主要内容:临澧港划分为新安港区和合口港区共2个港区,新安港区包括新安作业区,位于新安镇,新安作业区规划建设4个500吨级散货泊位,其中2个石膏出口泊位,1个水泥出口泊位及1个矿材出口泊位;合口港区包括芭茅渡作业区、停弦渡作业区、客运工作船码头,位于合口镇,芭茅渡作业区规划建设5个1000吨级散货、件杂货泊位,其中1个件杂货出口泊位,2个石膏出口泊位,1个水泥出口泊位及1个矿材码头出口泊位。停弦渡作业区规划建设两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客运工作船码头规划建设4个客运工作船泊位。 二、规划必要性与协调性分析 临澧港是澧水流域的一个重要集散地,本规划是为常德市水运网提供支撑的需求;临澧港口作为水陆联运枢纽,本规划是临澧县形成立体交通网络的需求;本规划的实施为临澧县经济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本规划与临澧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社会经济发展、交通发展、能源发展、资源环境发展规划的目标和方案相互协调,与临澧县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港口布局规划相互协调,与临澧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其实施将提升澧水的航道等级,在区域内逐步形成以铁路、公路、水运为骨架的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临澧县促进工业产业体系、农业产业体系布局合理化,促进临澧县工业、农业经济产业的发展;对于促进临澧县经济发展、资源开发利用,建设生态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三、环境影响概述 (1)水环境:本规划实施后对澧水水质几乎无影响,与现状值叠加后,澧水水环境质量仍能达到相应标准,同时由于本规划各作业区均在新安饮用水源保护区下游3km以上,规划实施后不会对饮用水源产生影响。 (2)生态环境:规划实施时,河道疏浚挖泥作业和码头施工产生的悬浮泥对水生浮游和底栖生物虽然造成严重的损失,但这些损害在较短的时间内(6个月)是可以恢复的,同时规划实施不会影响鱼类洄游通道,因此不会对澧水水生生态造成较大的影响;规划实施建设对当地土地利用格局将产生的影响很小,对陆生动植物影响均较小;规划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 (3)环境空气:规划实施后芭茅渡作业区、停弦渡作业区各规划年和新安作业区2015年、2020年TSP排放可以《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但新安作业区远期350米范围内TSP落地浓度有所超标,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影响,但采取相关扬尘防治措施之后,其排放可以达到相应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规划实施后各作业区装卸机械噪声昼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但夜间周围居民点噪声值有所超标,流动声源船舶鸣笛将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声环境质量将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影响时间较短,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之后,规划实施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规划实施后,船舶垃圾按照《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中所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城镇垃圾填埋场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港口资源:港口岸线资源充裕,建港条件得天独厚,自然岸线总长25408m,规划岸线总长1466m,预留岸线总长21718m,其中已利用岸线长2224m;港口后方陆域开阔,交通便捷通畅,有利于港口的开发建设。 (2)电力:根据临澧港总体规划,港区用电负荷预测按岸线每延米设备容量4kW,港区用电负荷预测4066 kW,规划区域供电可完全满足临澧港用电需求。 (3)水资源:临澧港区域供水充足,生产、生活用水可以得到保证。 (4)土地资源:本次规划实施所新征土地主要为河滩地和耕地,对临澧县耕地占用产生一定影响,使沿线农作物产量有所减少,但其占用的数量不大,如按人平计算,其影响很小,因此,土地资源可以支撑本规划的实施。 (5)水环境承载力:通过预测分析可知,规划区域水环境对COD、氨氮、石油类有较大的环境承载力,规划的实施对临澧港地表水环境水质无较大影响。 (6)大气环境承载力:通过预测分析可知,本规划实施后每年排放的粉尘均在控制区环境容量可承受范围内。 五、环境保护方案 针对本规划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本次环评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生态环境破坏减缓补偿措施:对整个施工工期进行合理规划,尽量缩短工期,以减轻施工可能带来的水生生物的影响;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生生态;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河底泥沙的扰动;落实防护措施,减少随吹填区溢流水进入河涌的泥沙及悬浮物量,保护水生生态环境;做好土地补偿措施;加强绿化建设,设置绿化带。 (2)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来港船舶均应配备有油水分离装置;船舶生活污水近期可使用小型船舶以流动形式接收生活污水,然后送港区后方生活污水处理厂,远期应规划在码头前沿铺设专用接收管道,统一汇集后纳入港区污水管网;港区含油污水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统一排放;散货雨污水通过明沟将雨水汇集到生产水处理站得沉淀池中,处理后的出水循环利用。 (3)环境空气污染减缓措施:装卸机械安装除尘装置;加强洒水降尘,汽车出口设置车轮洗车槽;建设绿化林带降尘;对矿石码头面和道路场地进行经常性清扫并进行洒水。 (4)声环境污染减缓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消声、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加强绿化;在各码头厂界周围100m范围内不新建居民点和学校、医院等对噪声敏感的单位。 (5)固体废物减缓措施:船舶应当对所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垃圾处理作业应当符合《船舶垃圾管理计划》中所规定的操作程序;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填埋场卫生填埋。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规划选址布局合理,规划方案与相关规划相协调,对临澧县社会经济的发展、区域交通完善、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落实本环评提出的环境控制方案和各种环境保护方案后,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影响将缓解或消除,从环境角度考虑,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简本 (2)报告书简本查阅期限 本公示发布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可对临澧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以及规划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 将您的意见以信函、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澧县交通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36-5824766 通讯地址:临澧县朝阳东街
邮编:415200 Email:[url=mailto:%201729629950@qq.com]
1729629950@qq.com[/url]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核工业二三○研究所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13808467450 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桂花路34号
邮编:411000 Email:542342883@qq.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1年12月6日~2011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