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kshbs 于 2012-1-6 13:26 编辑
本项目为填海造陆工程,工程占海面积47.4034公顷,新建围埝1473.5m,改造护岸436.5m。填海造陆完成后,陆域将建设木片码头配套的堆场和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堆场总堆存面积为17.1公顷,总堆存量12万t。工程陆域形成后,陆上建设内容为规划建设的木片码头的配套堆场,建设相应的堆场设备、生产辅助设施等。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了更好的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示如下: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3、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2)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3)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4)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5)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4、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5、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 (2)评价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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