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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港宝湾国际物流园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将天津滨港宝湾国际物流园项目填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公众如有意见可联系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或环境主管部门。 1、项目概况 天津滨港宝湾国际物流园项目是由天津滨港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综合型物流园项目。主要服务对象为石油开采、工业制造以及第三方物流业客户。主要货种为:石油开采设备、汽车整车、汽车零配件、电子设备以及食品类等货物,货物周转量约为350万吨/年。拟建普通仓库8栋,石油后勤仓库3栋,石油后勤堆场3.6万m2,以及综合办公楼等相关附属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21102m2。 填海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围埝施工和陆域吹填。围埝总长约为1987.3米,其中东侧围埝422.7m,南侧围埝632.7m,西侧围埝427.9m,北侧围埝504m,吹填土方量约为184.4万m3,填海造陆工程施工期为6个月,填海总面积约为24.5826公顷,填海造陆投资约3.0亿元。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天津市海洋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天津市海洋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地方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营运期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海洋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最关心的环保问题:(1)工程建设对水环境、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2)工程施工期需要采取哪些环保措施;⑤工程施工期环境监理的要点;⑥工程建设引起的其它环境问题。 5、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至2011年11月20日。 6、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1)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2)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3)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7、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天津滨港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汉臣 地址:天津塘沽聚源路288号 电话: 022-25816073 (2)评价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董世培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2618号 电话(传真):022-59812345转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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