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广丰县鑫丰机塑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MMA板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的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广丰县鑫丰机塑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PMMA板材项目选址在广丰县东阳乡龙溪村管田垅。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3200m2,总建筑面积2600m2。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将废有机玻璃热裂解,获得甲基丙烯酸甲酯单体,第二部分通过聚合反应生成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即PMMA。经过裁切工序后,成品PMMA板材对外出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染物产生情况: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产生的污染物很少。运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有:地面、设备冲洗水和生活污水;大气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烟尘;固体废物主要有水处理污泥、煤渣、生活垃圾等;噪声源主要有风机和水泵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保持地面清洁,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废水集中收集;施工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定期存放;避免夜间施工,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废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气污染物经文丘里碱性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采取相应的减震、消声措施,尽量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拟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取一系列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做到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小项目产生的污染影响程度。在采取相关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排污总量向广丰县环境保护局申请批准后实施,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可以保证各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造成区域环境功能的改变,采取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后,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以内,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本报告书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讲,建设项目在拟选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的意见;对项目主要选址的不利影响的可接受程度;对建设项目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示在采取网上发布公示信息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同时,还采取了向公众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进一步深入调查。公众可通过网站、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期限为2011年12月15日~12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八)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丰县鑫丰机塑有限公司
电话:13906888507
联系人:陈光书
(九)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118号紫金西城中心01幢1105室
电 话:025-66677161 传 真:025-68661189
联系人:李猛 E-mail:khhb1980@vip.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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