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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配套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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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xiongfei 发表于 2011-12-21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配套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洮南市污水处理厂及排水管网配套扩建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厂拟扩建规模为1.5×104m3/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3.0×104m3/d);新建排水管线总长度为22927m;新建3座排水提升泵站,改造1座雨水泵站。

建设地点:距离市中心4.2 km的东北部(现有污水厂厂区内),占地为现有污水厂预留建设用地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产生一定的臭气,主要成份为硫化氢、氨等气体,对污水处理厂臭气的防治可采用工程除臭和加强管理,建立卫生防护带加以控制,建议在厂区周围设定300m卫生防护距离,并在厂内外进行植树绿化,并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密封,对格栅间、及污泥等加盖,经排气筒高空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最大限度的减轻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对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鼓引风机及各种泵类等,分别采取设隔声间、加减震垫等措施,经厂界屏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生活用水量,不增加生活污水量。

排水提升泵站新增人员12人,排水管线新增8人,共计20人,由于新增人员均来自洮南市区,其用水、排水量已计入市区用、排水量中,故不重复计算。

污水厂的扩建,可提高洮南市污水处理量,本项目新增处理能力为1.5×104m3/d,污水厂进水中COD400mg/lNH3-N≤25mg/l污水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即COD≤50mg/lNH3-N≤8mg/l),有效减轻洮南市区污水对洮儿河的污染。洮南市区的COD削减量为1916.25t/aNH3-N削减量为93.075t/a减轻洮南市CODNH3-N的总量负荷故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减轻洮南市受纳水体——洮儿河的污染负荷,有效地改善了洮南市的水环境状况。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全厂固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生活垃圾和污泥等,其产生量为4025t/a。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洮南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志东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mailjpetd@vip.sina.com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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