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瑞小区”商住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河南省安瑞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29309万元,在开封市汉兴路48号、夷山大街东侧、希尔斯生活区西侧建设“安瑞小区”商住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1年11月13日~9月23日,共11天。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安瑞小区”商住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河南省安瑞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29309万元,在开封市汉兴路48号、夷山大街东侧、希尔斯生活区西侧建设“安瑞小区”商住建设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59915.7m2,总建筑面积198329.9 m2,有1674套住宅,预计居住人数5357人。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河南省安瑞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37861630
联系人:张经理
三、环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林业研究科学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联系电话:010-6287508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中国林业研究科学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该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1、工程分析;
2、环境现状质量评价;
3、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分析;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选址及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
6、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根据公告信息的内容,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相关单位及专家可对工程选址和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反馈意见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的工作程序,在发布公告信息后陆续将公告建设项目内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并采取公众问卷调查;座谈会或听证会等形式来征求公众意见,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以发传真、寄信或发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提交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或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特此公告
河南省安瑞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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