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麻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曲麻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已委托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曲麻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曲麻莱发展和改革局 地理位置:曲麻莱县人民医院院内 投资总额:1907.6万元 环保投资:工程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用于化粪池、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工程概况:拟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3686平方米,建设1栋住院部综合楼,建筑面积为3815.4平方米,结构形式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配套建设包括配电、给排水管网、室外热网及总图工程。 拟建项目建成后,适应曲麻莱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在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求的同时,改善患者的就医条件和员工的工作条件,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规模适中、适度超前、经济使用。 项目本项目在建设中采用先进、可靠的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噪声厂界达标不扰民,医疗固体废物做到安全处置。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下表。 建设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名
称 | 结构形式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一 | 建设内容 | | | | | 1 | 项目总用地面积 | | m2 | 13686.0 | | 2 | 住院部综合楼 | 框架 | m2 | 3815.4 | | 二 | 室外配套工程 | | | | | 1 | 道路硬化 | | ㎡ | 500 | | 2 | 绿化 | | ㎡ | 1000 | | 3 | 地坪 | | ㎡ | 300 | | 4 | 停车位 | | ㎡ | 500 | | 5 | 给排水管网 | | m | 500 | | 6 | 室外热网 | | m | 500 | | 7 | 电网 | | m | 400 | BV-4×16 | 三 | 技术指标 | | | | | 1 | 建筑容积率 | | | 0.72 | | 2 | 建筑密度 | | % | 12.1 | | 3 | 绿化率 | | % | 35.0 | |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施工期声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达不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同时受施工期噪声影响,预测敏感点噪声强度昼夜噪声均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扬尘对沿线周围敏感点有一定影响,因此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扬尘排放源的管理,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可以将影响减至最小程度。
3.施工期固废
施工期固废包括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碎石等;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工地建筑垃圾中的建筑材料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埋,或作为填充材料充填场地、便道、路堤等。 4.施工期水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单位应为建筑工人创造一定的文明的生活、工作条件,同时注意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工地食堂废水应先经隔油池后排入化粪池;施工人员应到医院附近厕所如厕,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强对污水的处理,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此外,建议厂区内安装移动式生态厕所。 5.施工期交通影响 施工对当地交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土石方、石材等运输量较大,施工车辆增加。造成当地交通繁忙,给当地交通带来影响。
6.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根据影响分析,本工程排放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拟建项目年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COD 60mg/L、BOD5 20mg/L、SS 20mg/L、NH3 15mg/L,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中排放标准要求。
7.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池采用密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其排出的废气进行了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标,其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的规定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的规定。
8.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的污泥运至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9.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采取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与背景噪声叠加后,曲麻莱人民医院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1.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封闭式施工方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浆;设置专用场地堆放建筑材料,堆放过程中要加苫布覆盖,以防止建材扬尘;运输车辆采用封闭式车厢或加盖遮布封闭运输;施工场地道路每日应定时洒水,在大风日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等措施。
2.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产生噪声较小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产品规定噪声限值标准;改进生产工艺和加工操作方法,降低工艺噪声;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等。对具体应用的高噪声设备或设施,在安置使用时,可采用减振降噪或加装隔声罩等方法降低声源噪声;采用声学控制措施或技术,对声源采用隔振、减振降噪或消声降噪措施,在声源和敏感目标间增设吸声、隔声措施等设施,也可以利用天然地形或建筑物(非敏感的)作声障遮挡。
3.施工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土石方大部分回填,多余的垃圾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力和物力,在一个月内将工地建筑垃圾及渣土等处置干净。 4.施工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地食堂废水应先经隔油池后排入化粪池;施工人员应到医院附近厕所如厕,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中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此外,建议厂区内安装移动式生态厕所。 5.施工期道路交通管理防治措施 工程建筑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运输车辆使用时间,尽可能将运输时间安排在交通低峰时,避免由于建材的运输造成周边道路的交通阻塞。同时在交通低峰时运输车辆可以节约大量的运输时间、油耗及减少车辆慢行时排放的CO、HC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6.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含氰废水经碱式氯化法处理、含汞废水经硫化钠沉淀法处理、含铬废水经化学还原法处理、洗相废水回收银后再采用氯氧化法处理,特殊废水分别经上述预处理后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水经消毒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 医院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消毒”的处理工艺,去除携带病毒、病菌的颗粒物和BOD、COD等物质,提高消毒效果并降低消毒剂的用量,从而避免消毒剂用量过大对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 医疗废水经院内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水质可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要求,排入市政管网。
7.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池采用密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在处理医疗废水时会产生含病毒、细菌的废气,并有部分恶臭气体排入大气中。应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收集后的气体经过除臭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主要为H2S、甲硫醇、氨等,异味气体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吸收法进行吸收转化。能够有效去除恶臭气味,减轻异味强度。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处理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的水处理池加盖板密封,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污水处理时产生的含菌气溶胶气体经过滤吸附净化处理对空气传播类病毒进行有效的灭活后排放。过滤吸附材料为有机微孔薄膜,使用寿命约4-5年,需定期更换,以保证废气的处理效果。 8.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减噪、消音设计规范》(GBJ87-85)要求,生活水泵、消防泵、抽排风机、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布置在设备间内,泵类和风机采用基础减振,装柔性接头,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等; (2)院内污水处理站的位置选在远离病房楼、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场所,且风机、水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污水处理站距离厂界较近面的水泵墙,采用较厚的墙,可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 (3)针对产生噪声的构筑物周围重点采取绿化吸音、隔声等措施。 9.运营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产生医疗废物的部门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在基本收集点提供垃圾收集的指导或警示信息。分类收集医疗垃圾的塑料袋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应随地放置或丢弃医疗垃圾。 院内建立医疗废物的暂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暂存地点。转运医疗垃圾的车辆应便于装卸、防止外溢,加盖便于密闭转运,转运车辆应每日清洗与消毒。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锐器、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运至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 、公众参与 曲麻莱县人民医院住院部建设项目受到了项目周边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积极参与民意调查,表现出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双重关心。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同时一定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注意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的治理措施,保证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总体来说,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意见基本是支持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明显,该项目施工期间与运营期间不可避免的对周边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能够在施工期、运营期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所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及“三同时”,该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完全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会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制之内。因此,只要在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该项目从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项目建设过程中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公众对本工程选择的地理位置有何看法; 公众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 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请及时与我们沟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单位反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5日。由于条件有限,一 般不接受来访,请谅解。 九、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西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王 工
E-mail:w1219n@126.com
联系电话:0971-6308152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晏路25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