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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丰程电器有限公司年产100万KVAh新型结构密封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西丰程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拟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建设地点)建设年产100万KVAh新型结构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评价单位)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进行网上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
年产100万KVAh新型结构密封铅酸蓄电池
2、项目概要
(1)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工业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28°22.749′,E:114°50.573′。
(2)产品方案
新型结构密封铅酸蓄电池,单只电池额定电压12V,容量10-20Ah,总容量100万KVAh,约600万只。
(3)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1亿元。
(4)建设内容
总占地面积80亩,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采购加酸机、铸焊机、充电机、放电仪、铅尘吸收装置、酸雾吸收装置等设备,生产工艺为蓄电池组装,包括分片、包片、焊接、入槽、封口、加酸、充电、包装、成品等
工艺技术:该项目以电池组装、充电为主要生产内容,所用主要原料有极板、隔离板、铅焊料等。
主要设备:磨片机、极板充电机、电池充电机、加酸机、极板干燥线、固化室、干燥室、纯水处理系统(离子树脂交换型)、硫酸雾净化器、铅酸废水净化装置、铅尘除尘装置等。
二、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源和防治措施
投入运营后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工艺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废渣、生活垃圾以及设备噪声等。
(1)废水污染源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在宜丰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达标外排至茶头溪,经4km汇入耶溪河。待宜丰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后,生活污水进入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其纳污管网接纳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达标外排至耶溪河。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2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经处理后循环使用,用作车间清洗,不排放。对于含有Ⅰ类重金属污染物的生产废水,按照江西环保厅要求,各企业生产车间出口须实现零排放。
(2)废气污染源及其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铅尘、铅烟、硫酸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正常情况下项目各污染物中分片包膜工序铅尘占标率最大,占执行标准的比率为1.88%,由此可见,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但建设单位应做好各类废气的污染治理措施,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装置,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则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防护距离
根据《铅蓄电池厂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1659-89),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800m。本项目位于宜丰县工业园内,周围最近的村庄良田铺村距离在0.9km以上,满足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宜丰县工业园区应严格控制厂区周边用地规划,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居民住宅、文教、卫生、机关办公楼等环境敏感建筑。
3)治理措施:
①铅烟处理措施
工位操作,通过工位上的收尘罩吸收铅烟,吸尘率不低于99%,风机风量约21000m3/h,选用铅烟净化系统进行除尘净化,去除率不低于99%,设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铅尘处理措施
工位操作,通过操作台下方的的吸尘管吸收铅尘,吸尘率不低于99%,风机风量约22585m3/h,选用布袋式除尘系统进行除尘净化,去除率不低于99.5%,设不低于15m 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硫酸雾处理措施
配酸过程采取密闭罩收集酸雾,收集后直接通入碱液中进行逆流方向洗涤,硫酸雾大部分可以得到去除,碱液纳入污水处理。
④无组织排放废气处理措施
无组织排放的铅尘、烟,丝印有机废气等,安装机械排风扇,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及时排出。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零件废料、废产品、废铅渣、铅屑、废水处理站含铅污泥;生活垃圾。
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产品、废铅渣、铅屑、铅尘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含铅污泥、含铅废劳保用品均为危险废物,其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按照《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99号)提出的要求进行处置,具体而言,废料、废产品、废铅渣、铅屑、铅尘回收利用;废水处理站含铅污泥、含铅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生部门收集后卫生填埋。
(4)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空压机、离心风机、水泵、包片机、铸焊机等运转产生的噪声,其声压级在68-88分贝之间。
为了有效降低生产车间的噪声影响,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
三、产业政策、选址及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项目为环保节能型铅酸蓄电池组装,即新型结构密封型铅酸蓄电池组装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符合宜丰县工业园区产业规划,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与周边企业相容性较好,选址可行,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四、报告书初步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宜丰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厂址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标准,满足功能区划要求。通过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的原则,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从环保的角度上看,项目建设可行。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江西丰程电器有限公司
2、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宜丰县工业园江西丰程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乐平
联系电话:13777305898
六、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名称
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国环评证乙字第2314号
2、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宜春市宜阳北路14号
邮编:332000 联系人:李武
联系电话: 0795-3565696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要查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根据以上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查阅;或将E-Mail传真至评价单位,评价单位确认索取人为本项目利益相关的公众后,将通过E-Mail将报告书简本发送至索取人。查阅报告书简本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以书面形式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