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mwr9 于 2012-4-6 15:08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中的规定,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向公众公告环评的相关信息。现将相关环评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儋州海棠10万头商品猪场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儋州海棠畜牧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235亩 项目总投资:4287.2万元 建设地点:儋州市雅星镇大讲村西南侧1331m处,东至王欢地,南至海榆西线公路,西至打筒地,北至侬坚地。 建设规模:年存栏3万头养猪场项目,年出栏约10万头商品猪。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养猪场废水:主要包括猪尿和猪舍冲栏水,废水有机物浓度高、悬浮物多、氨氮含量高、臭味大。 (2)恶臭:恶臭是本建设项目大气主要污染物。类比同类生产工艺,猪舍产生的NH3和H2S强度分别为1.5kg/h和0.50kg/h。 (3)噪声:主要来源于猪群叫声、饲料加工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类比调查,设备等效声级值在75~85dB(A),猪群哼叫声在70~80dB(A)。 (4)固体废物:本生猪养殖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办公楼生活垃圾以及饲料包装纸箱、饲料包装编织袋。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恶臭污染防治措施 恶臭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及时清理猪舍、强化猪舍消毒措施、科学的设计日粮、养猪场加强绿化。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养殖项目生活污水、冲栏废水、猪尿等水使用沼气处理方式,收集后排入沼气池内发酵处理后当作液体肥料施用于农作物。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猪只粪便外售作农肥;病死猪尸体进行卫生填埋,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饲料包装材料是纸箱及编织袋,经收集后送废品回收站或者重复使用,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厂区绿化,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防治措施等减轻其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对环境现状影响较小。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询公众意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儋州海棠畜牧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898-27511919 E-mail:damonxu@yahoo.com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三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98-65320049 E-mail:14700564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有效。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