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泉港区双溪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公告于2011年6月13日进行,现已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工程概况
拟建的双溪水库位于泉港区涂岭镇五社村西北侧,水库坝址位于五社村上游双溪河口,水库的主要任务为供泉港区生活及工业用水,并对下游的村庄兼有防洪减灾功能。拟建拦河坝为砌石拱坝,正常蓄水位90.0m,最大坝高64.5m,总库容984.9万m3。工程总工期为38个月,总投资17845.6万元。
二、报告表主要结论
双溪水库建成后为泉港区备用水源,供水范围为泉州市泉港区。建成后可以提高保障泉港区社会经济、生活、生产发展的需要的能力,缓解中远期因工程性缺水造成对城市化发展的制约,促进当地城市化进程,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可以提高下游防洪标准,具有比较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
本工程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施工对生态环境以及地表水、大气环境、声环境产生一些不利影响;水库淹没及移民对社会环境的影响以及运行期对双溪水库坝址下游生 态环境的影响,这些影响均可通过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予以减免和恢复。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落实各项水源地保护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本工程不存在制约性的环境影响因素,工程的建设是可行。
三、报告表简本查阅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利用工程所在地村镇的公告栏直接公示,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轻不利环境影响措施、评价结论和对策建议做了简要说明,欢迎各界代表查询,如果需要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与评价单位及时联系。
四、征求公众意见及主要事项
(1)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2)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项目选址问题、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对项目应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泉港区农林水局
联系地址:泉港区南山路中段(泉港汽车站边)
邮政编码:362801
联系人:柯富华
联系电话:0595-87971610 传真:0595-87971629
六、项目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国环评证乙字第2209号)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大路158号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人:张榕珠
联系电话:0591-87661620 传真:0591-87544574
Email:sdy373@fhid.com
七、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2)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泉港区农林水局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1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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