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宇实业集团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宇广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受明宇实业集团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吉林大学初步完成《明宇实业集团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明宇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及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西部规划的生态科技商务园区。用地范围彩宇西街以东、规划乙一路以南、彩宇大街以西、规划丙十路以北的区域。 工程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6437m2,规划总建筑面积4439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1340m2(包括高层酒店、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建筑面积216141m2、办公用房115217m2,公建9982m2),地下建筑面积102625m2。容积率6.0,建筑密度45%,绿地率20%。项目分A、B两区布置,A区设高层建筑4栋(31-36层)和1栋4层商务办公;B区内设高层建筑2栋(25层)和2层公建,底层为商铺)。地下建筑主要为消防、地下停车场及公用设施。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扬尘及汽车尾气 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工地运输车辆行驶、挖土填方、建筑材料装卸及堆放、土地平整等,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扬尘约占扬尘总量的60%。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设立临时仓库,避免散装水泥、黄砂、白灰等物料露天堆放产生扬尘;对运输车辆行驶的路面进行养护、定期洒水抑制扬尘的发生。运输车辆为间断运行,施工场地较为开阔,汽车产生的尾气容易扩散,因此汽车尾气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通过工地排水管进入附近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土建施工主要使用商品混凝土,搅拌机清洗产生的少量泥浆废水经沉淀后部分回用,少量泼洒场地,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由于施工机械分散于工地内,作业现场设备噪声超标时有发生,为了保护区域声学环境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B22/272-200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进行控制。 施工场地设置的符合市政管理要求的围墙或屏障,对施工噪声起到良好的隔声作用;控制较大噪声源设备在室内作业。 选用低噪声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和改进的施工设备,施工中进行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转。 禁止在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废弃土方及时清运,营地生活垃圾设置专门收集设施,并定期送往市政垃圾站统一处理。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废气 项目采暖实施开发区集中供热,生活燃料为天然气。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酒店餐厅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各餐厅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设计的专用烟道于楼顶达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在换气风机正常工作下,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东南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地表水,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为水泵房、风机房、变电站等,设备采用吸声、消音、减震措施后,再经建筑物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对小区及界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各类建筑物设置足够数量的不同类型的垃圾箱,物业保洁员及时将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市政垃圾接收站统一处理;对办公、商务办公产生的废纸及商业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产生的废墨盒、硒鼓及废灯管、废电池等危险废物,在办公区设置分类专用回收箱,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接受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理率100%,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施工中虽然对区内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均不会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不会使区域生态系统结构发生改变。项目运营后,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比较简单,项目设计及施工对各污染源采取的治理措施有效可行,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从环保角度来说,项目建设可行,选址合理。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满意程度、存在主要问题、意见及建议; 2)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的意见及建议; 3)最关心该项目的哪类环境污染问题; 4)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的意见; 5)对拟建项目施工及运行后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公众如要索取本项目环评的有关信息可通过下列方式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明宇实业集团吉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304318363 环评单位:吉林大学 联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31-85168031 六、公众参与的起止时间。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4日,共1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