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宏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受长春一汽宏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吉林大学承担了《长春一汽宏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宏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建设性质:异地搬迁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达北区,占地为工业用地。 总投资为50080万元。 2、工程简介 本项目为异地搬迁项目,整体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年产汽车件产品共计190.2万件,并承担装备类产品和标识类产品的生产。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机加粉尘、焊接烟气、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 (1)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采用干式喷漆室,喷漆过程在密闭的喷漆室进行,采用下排风方式,利用干式纤维层及活性炭毡吸附捕集漆雾。 (2)烘干废气 烘干室采用自动控温系统,车身漆膜烘干为对流加热方式。各烘干室均采用电热为热源,烘干室废气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 (3)机加粉尘 工件喷漆前处理工序打磨过程中将产生少量粉尘,采用设备抽风口、使操作区处于相对负压状态,基本避免了打磨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并把收集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4)焊接烟气 本项目焊接过程采用CO2气体保护焊机,焊接过程中产生焊接烟尘,其主要污染物含Fe2O3、SiO2、MnO2等有害物质。本工程使用的焊条不含焊药,因此,焊接烟尘污染物的产生量很少、毒性相对较低。焊接烟气单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等。本项目废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进入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超达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最终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水排入伊通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车间设备噪声及鼓、引风机等,拟采用隔声间,并采用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双层隔声门及密封措施等。通过以上措施,可以使厂界噪音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方式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有废漆渣、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边角余料、生活垃圾等,其中废漆渣、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属于危废,委托一汽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理;边角余料可卖与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式主要采用广告张贴的形式。 3、公众参与时间:本次公众参与自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30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众告示制度。公众调查内容详见“公众参与调查表”。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对您的意见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居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建设单位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众告示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自已的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一汽宏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包奇志 电
话:13504416990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大学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
编:130012 电
话:0431—85168031 七、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长春市环保局高新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