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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璧山县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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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wisdom 发表于 2011-12-29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重庆绿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璧山县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璧山县环境保护局要求“璧山县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接受委托后,我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了报告书的初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内容。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璧山县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县璧泉街道虎峰村一社(璧城工业园区控规范围内)

4、项目投资:42949.77万元

5、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拟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57999.10m2,建设用地面积42006.71m2,总建筑面积180866.90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7308.31m2、物管建筑面积551.45m2、幼儿园建筑面积2099.68m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2384.92m2;按地上地下分,地上建筑面积162344.36m2,地下建筑面积18522.54m2。该项目设计总户数为3156户,建成后可供7890人入住;共设671个停车位(地上57个、地下614个);绿地率39.45%,绿地面积16571.42m2

项目建设内容由六栋一类高层住宅建筑(33F)、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1F)、一栋沿街商业(3F)、一栋幼儿园(3F)以及体育设施、垃圾收集点、停车库、绿地等组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及生化池臭气;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居民住宅、商业经营及幼儿园产生的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住宅、商业经营及幼儿园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生化池处理污水产生的污泥;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发电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及小区内居民生活和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5、施工期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将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6、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较小,施工期较短,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且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改善所在地的生态环境,并促使其向好的方向发展。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拟经小区内的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璧城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璧南河;

2、废气:居民厨房油烟拟经竖向风井引至屋面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通过独立的机械送排风系统抽至专用的竖井并引至屋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取后进行排放;生化池臭气采用伸顶通气管引至就近屋顶排放,排气口高出上人屋面2m;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风机房、水泵房、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均置于地下层,并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4、固废: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由物管部门收集至垃圾收集点,每天交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生化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施工期:针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的特点,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制定严密的生态防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璧山县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璧山县太阳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名称: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658998686589979(传真)

电子邮箱:chenzongying1208@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上的建设过程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绿岛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883433283

20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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