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拆建项目(东汽发展新能源基地)环评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建设的《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拆建项目(东汽发展新能源基地)》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现拟报绵竹市环境保护局审查,为使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能充分考虑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现将报告书编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整体迁建,项目属于整体搬迁项目,搬迁后规模扩大。迁建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支吊架生产线;二期建设冷凝器水室及太阳能光伏支架生产线。项目搬迁投产后(一期)能实现46台(套)支吊架生产能力。本次评价只涉及一期,二期建设内容另行评价。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在项目施工期主要将产生扬尘、噪声,分别采取防尘措施和水保措施减缓扬尘污染,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限时段施工和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防止噪声污染。 营运期机械加工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治理后能达标排放;对工件喷漆所产生的含苯系物有机废气采取玻璃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塔,其处理效率能达到90%,处理后废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焊机烟尘通过在车间安装排风扇保持良好通风降低车间粉尘浓度;通过以上措施后项目产生废气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要求。 项目产生的地坪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作厂区绿化和冲厕所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产生的废铁屑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废柴油桶由供货商回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送资质单位处理;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有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三、环评结论要点 本项目为生产用于汽轮机、燃气轮机配套的管道支吊架及电站、石油、化工领域的管道支吊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2011年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属于允许类。项目经绵竹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068311072801]0180号)立项,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属于机电制造建设项目,在绵竹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区内,符合《绵竹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主导产业发展。绵竹市规划局出具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1)047号)。因此,项目符合《绵竹经济开发区江苏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查阅报告书资料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资料,可在公告期内向以下单位咨询和索取: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贾工 联系电话:13778224320 五、已经反馈方式 本项目的建设敬请广大市民提出环保意见,并在7日内将意见向绵竹市环保局反馈。联系电话:(0838)6908517 特此公示 德阳东方阿贝勒管道系统有限公司 20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