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委托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对“西咸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西咸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 建设项目概要:近几年来,地处我国西北地区的西安、咸阳两市的经济社会、交通环境均发生了重大变化,一体化趋势明显。省政府将加快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列为“十二五”发展战略重点,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发展是促进西咸一体化进程和区域经济大跨度发展的必要条件。此背景下《西(安)咸(阳)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应运而生。规划分客运枢纽总体规划与货运枢纽总体规划两部分。客运枢纽由4处综合客运枢纽站、7处综合换乘枢纽、4处一般通用客运站、4处旅游专业客运站、共19处站场组成,其中6处为在原有站场基础上改扩建而成, 13处为新建站场。规划总占地面积约127.4万平方米,日均发送旅客总能力35.2万人次/日。货运枢纽由4处综合性物流枢纽、7处生产型物流站场、4处流通型物流站场,共15处站场组成,其中2处为在原有站场基础上扩建而成,13处为新建站场。规划总占地面积558万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拟建项目建成后,项目直接影响区的居民生活水平会显著提高,并将促进运输业、旅游业、农业等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 2)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占用耕地、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加强征地拆迁影响户的重新安置和经济补偿工作。在沿线施工中,若发现未勘探到的地下文物,应及时上报有关文物管理部门。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定应急计划。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拟建项目尽量减少占用耕地,占用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拟建公路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或按照陕西省的规定缴纳耕地的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对沿线野生保护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预测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临时挡墙、隔声窗、环保搬迁、声屏障等措施。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m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搅拌站应离居民区下风向300米以外;出入料场的道路、施工便道应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 水环境保护:(1)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充分重视保护地表水水质。桥梁下部结构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明确规定钻渣等废弃物不得直接弃入地表水体,避免造成水环境污染。(2)公路收费站、护工区、养管所须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设化粪池处理系统对废水进行处理,出水做到达标排放,或可用作农灌和服务区绿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对改善交通运输状况,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以及促进沿线地区对外交流都有巨大的作用。虽然本项目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地区的生态环境、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完全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本评价认为,从环保角度来说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4) 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当地经济发展; (5)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联系方式见第八条: (1) 通过E-mail方式 (2) 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 写信的方式 七、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舒延俊 联系方式:029-88869050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安大学环境工程研究所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237号长安大学436信箱 邮编:710064 电话: 029-82334882 电子信箱:534148120@qq.com 联系人:刘珊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1.12.10~201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