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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复盛农转非安置房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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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仔 发表于 2012-1-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复盛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复盛农转非安置房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类别:城市房地产开发
(4)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区
(5)共设计9幢住宅建筑,独立商业。总用地面积为58922 m2,总建筑面积192255.51m2。由3幢27F高层住宅、1幢25F高层住宅、1幢24F高层住宅、1幢23F高层住宅、2幢21F高层住宅、1幢20F高层住宅、一幢2层配套服务用房、1幢2层幼儿园、1幢3层商业楼及地下车库组成。主要功能为商业、住宅及物管办公用房,配套功能有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车库面积15146.28m2,停车位491辆。小区内总居住户数2131户,总居住人数6820人。
(6)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估算为55109.87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银行贷款和建设方自筹解决。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有噪声、扬尘、废水和固体废物。根据该项目的特点,该项目施工期污染主要以施工期噪声和扬尘为主。
(1)施工噪声
基础施工阶段: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等,声源源强约为84dB(A)左右;结构施工阶段:主要为吊车、混凝土拌和机、振捣棒等,声源源强约为80~90dB(A)左右;装饰施工阶段:主要为吊车、升降机、切割机等,声源源强约为75~90dB(A)左右;整个施工过程:载重汽车等原始车辆噪声约为80~90dB(A)。
(2)施工大气污染物
施工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各类燃油动力机械在进行场地挖方、填筑、清理、平整、运输等施工活动排放的含CO、NOX废气。此外,土石方开挖、钻孔、场地平整、出渣装卸、散装水泥和建筑材料运输、混凝土搅拌等施工活动将产生二次扬尘。其次为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燃料燃烧产生的少量废气,但最为突出的是施工扬尘。
(3)施工期废水
该项目施工期所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大部分为冲厕废水和厨房废水,其BOD5、COD等有机类污染物浓度较高。另外还有混凝土搅拌废水和汽车冲洗废水。
(4)施工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的生活垃圾,其中以建筑垃圾为主。
2、运营期
(1)废水
小区建成投入营运后,废水排放以生活污水为主。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56.45m3/d,主要污染物及浓度为COD 500mg/L、BOD5400mg/L、 SS 300mg/L、NH3-N 30mg/L。
拟建小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后,由于项目所在地市政管网下游目前无二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然后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待果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
(2)废气
A、居民厨房
居民用气主要污染物为油烟,浓度为4mg/m3,天然气属清洁能源,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政策的要求,燃烧废气和油烟经集中式烟道引至屋项放。
B、备用柴油发电机组
小区住宅楼的第一层配电房设有一台600KW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电源,发生火灾,市电停电后,柴油发电机自动开启,在15秒内供电。柴油发电机工作时消耗柴油量为126kg/h,大气污染排放量为NO2 5.04kg/h、CH 3.48kg/h。
C、地下车库废气
车库停车场停放车辆及发动时产生少量的含CH、CO及NOx废气。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泵房、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商铺等营业场所的社会噪声;规划的西侧道路的交通噪声。水泵、柴油发电机等噪声级大约75~95dB;区内社会噪声根据类比资料,商场外大约在65~70dB,生活区内大约50~60dB;
此外,考虑到该项目为住宅,报告预测了周围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街住宅小区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居民和公建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空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用地环境噪声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3)本项目污水受纳水体为长江,其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水土保持
参照执行《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地下车库、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新污染)。污水处理池排放的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一级标准,即:臭气浓度(无量纲)10。
(2)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参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5)施工扬尘的防治应执行《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有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参照《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以及《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中的有关规定防止扬尘污染;文明施工,增设必要的防尘措施,施工场地应设置硬质围挡,每天定期洒水,对水泥搅拌、卸料浇注等产尘点,增设简易防尘设施,如设工作棚、挡尘板、喷水等设施防止扬尘;建筑材料堆场采取围栏和覆盖措施可以减少扬尘污染;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得以渗坑或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
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减少人为噪声;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减少运输车辆夜间的运输量;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对高噪声的施工设备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在夜间22:00~次日6:00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施工单位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24小时进行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装修、装卸等作业的,应当在施工前四日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向公众公示。
建筑废料应及时清运至县政府批准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倾倒,并设置建议雨篷;由于采用自拌混凝土,砂石料严禁乱堆乱放,且不能堆积过多,砂石料应设围墙阻挡,防止被雨水冲走。
对于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禁止在小区内自行燃烧,必须分类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置,以防止被雨水冲刷污染地表水。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送排风,排风口的数量、高度和位置尚未确定。根据规定,要求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筒的数量不应低于1个,高度不应低于2.5m,且应位于绿地内,远离道路和居民窗户。项目车库废气经机械排风后(排放口高度不低于2.5m),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2)厨房炉灶及油烟废气:对居民炉灶天然气燃烧和油烟废气,拟设置防倒灌专用烟道引致屋顶高空排放,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3)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废气: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很少使用,且使用时间短,污染物排放量小,燃烧废气经排气管道至专用土建排烟竖井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小区建成投入营运后,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56.45m3/d,由于项目所在地市政管网下游目前无二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然后排入附近的市政污水管网,待果园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小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可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清洗车库污水经隔油、沉砂后排入雨水管网。绿地、广场及道路用排入雨水管网。
3、噪声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发电机、风机等机械设备采用先进低噪设备,同时应加强对各种机械的维修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行效果。
(2)风机、水泵、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均设置于第一层架空层内,设置专用隔声间;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设两级消声器,减弱气动性噪声,并做减震处理,减少固体声的传播。
(3)风机管道采用软接头,风机设减震支架,风机进、排风口安装消声器。水泵机组采用隔振措施,水泵进出管设可曲绕橡胶接头,出水管采用消声止回阀;同时,水泵房应做吸声处理。。
(4)对商业噪声采取控制营业时间和限制高音喇叭使用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
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项目内部噪声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较小。
4、外界环境对项目声环境影响分析及环保对策
外界环境对项目声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建议项目在设计阶段考虑噪声问题,将住宅中要求安静的区域或房间布置在背向道路一侧。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在销售时须明示项目隔声措施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在采取报告中建议措施后,能有效减小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临街住宅小区的声环境影响。
5、固体废物
小区的主要固废是生活垃圾,居住人数较多,在小区内部设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化,纳入城镇垃圾收运系统,送城市垃圾场处理。
五、评价结论
奉综上所述,复盛镇农转非安置房项目的建设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本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城市统一规划、建设,有利于改善该区域景观,提高了城市整体形象和景观,对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建设有明显作用。在建设期与营运期间产生的污染物在采用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治和处理后,对环境影响小,均在可以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严格按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明确提出的措施进行污染治理和防治,切实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地质灾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对当地区域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环保措施可行,通过调查,本项目建设得到了当地居民的支持。因此在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意见反馈形式及联系方式
如果您有意见,请向环境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反馈,可以以传真、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
环境评价单位---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联系人:梁先生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9号,邮政编码:400042
联系电话:023-86556311
传真:023-86556315
电子信箱:liangguojun2007@163.com

建设单位——重庆两江新区鱼腹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电话:15922999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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