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tkshbs 于 2012-1-9 10:16 编辑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地处我国沿海岸线的中部,江苏省北部海洲湾东南,东西连岛南侧,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旗台作业区南防波堤南侧。工程采取陆域吹填方式形成陆域49.81万m2,南北向约500m,东西向约980m,堆场面积为31.88万m2;陆域形成所用吹填淤泥(618.5万m3)来源于30万吨航道疏浚工程。本工程陆域形成后使用功能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总投资8.25亿元,工期约2年。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与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报告(含收集公众意见)→报告送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预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送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批复。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海洋环境(包括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2)爆破挤淤产生的悬浮物对周围水质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产生的冲击波对鱼类的影响; (3)工程占海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4)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船舶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施工船舶事故性和操作性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生产(机修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 (2)生产、公用辅建区所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填海造地形成陆域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先围堰、再将碎石倒滤层,然后吹填的施工工艺,在溢流口外设置防污屏,以减少泥沙入海量; (2)船上设置污油水储存容器,由海事部门指定的单位收集后处理; (3)施工船舶垃圾以及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分类别集中堆放,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统一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对散装含尘物料应盖布或喷胶,并合理堆放物料,减少迎风面积,同时定时洒水,减少海风对料堆表面细小颗粒物的侵蚀引起的扬尘量。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影响。 (6)营运期堆场生活污水统一由场区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生产垃圾中的有用部分加以回收,无用部分与场区生活垃圾一齐存放,并定时由垃圾车送往较近的市政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 6、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9、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建设单位: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冬青 电话:0518-82384052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联系人:李广楼 电话:022-59812345-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