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墨水湖南岸B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武汉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岸,江城大道以西 项目概况:武汉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岸,江城大道以西投资开发建设“墨水湖南岸B地块”建设项目。“墨水湖南岸B地块”项目总投资额为6.3亿元,规划用地面积为1428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300900m2。容积率为1.76,绿化率为30%。项目包含B1、B2、B3三块地块,其中B1总用地面积58200m2,总建筑面积50140m2;B2地块总用地面积43100m2,总建筑面积26200m2;B3地块总用地面积41500m2,总建筑面积174560m2。 B1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小学、四栋6F住宅楼、三栋11F住宅楼及五栋18F住宅楼;B2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2F配套设施楼、32栋3F低密度住宅楼;B3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栋18F住宅楼、五栋11F住宅楼、五栋6F住宅楼及一栋32F公共租赁住宅楼。B1、B3地块分别设有大型的地下室,B2地块内每栋低密度住宅楼下设独立地下停车房,用于布置人防地下室、水泵房、配电房和地下车库。项目设计停车位155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00个,地下停车位1050个。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 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评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武汉明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86298650 联系人:万伟 通讯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南岸,江城大道以西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7-87250690 通讯地址: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1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