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西区御水湾房地产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山市西区御水湾房地产新建项目位于中山市西区彩虹规划片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为高层住宅楼,配套有商铺、商务公寓、酒楼等商业设施,总投资25000万元,总用地面积5242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1491.4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8458.25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8447.26平方米,商务公寓建筑面积8885.19平方米,商铺、商场总建筑面积9080.27平方米,物业、社区用房建筑面积245.77平方米,配电房建筑面积370.62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5400.15平方米(其中半地下室16785.0平方米,全地下室38615.15平方米),项目绿地率38.0%,总建筑密度18.99%,综合容积率2.97,规划居住户数为1160户,人口数3712人(按3.2人/户计),规划机动车位1425个。 项目主要污染源有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施工期噪声、施工期水土流失,业主进出车辆排放的废气等,另外项目建设会对区域生态景观产生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进行评价; 2、建设单位提供拟建项目的规划方案等基本资料; 3、环评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确定环评的评价重点、评价因子、评价等级等; 4、环评过程中,主要工作内容有: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对拟建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对项目的影响进行预测、进行公众调查(在开始进行环评时需进行公告,环评过程中需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在审批之前需对环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报送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进行技术评审,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环评报告修改完善后,再送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复核。 6、中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复核通过后,报中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7、完成委托。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天内: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1月1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①环评单位: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办公地址:株洲市纺织路27号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710号 联系人:任建新 联系电话:88836220 ②建设单位:中山市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小姐 联系电话:88883618 中山市恒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2012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