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第二次网上公示 受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综合楼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位于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院内,中医院位于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院区东侧10m为在建住宅楼(棚户区改造),南侧10m为在建住宅楼(棚户区改造),西侧隔仙城大街100m为空地和敬老院,北侧隔仙城早市120m为仙城小区住宅楼。 2、建设内容简介 (1)建设规模 本次改扩建工程在现有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院内进行,中医院现有建设用地面积为2052.75m2,本次改扩建工程在院区内进行,不新增用地面积。工程将现有4层综合楼拆除,原址新建一座11层综合楼,改扩建后建筑面积为10000m2。本次中医院新增床位54张,门诊日接待能力新增70人次,改扩建完成后全院达到110张床位的规模,门诊日接待能力增至100人次。 (2)总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000万元,地方配套800万元。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议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在大风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运、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产生量;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避免起尘原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现场的起尘物料均应用苫布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砼和水泥预制件,尽量少用干水泥。经采取一系列降尘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泼地蒸发形式外排;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要求施工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使施工期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距离较近居民楼和敬老院设置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送指定垃圾堆放点;拆迁垃圾可回用部分外卖建材市场,不可回用部分与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施工现场地面应清理干净,为绿化做好准备。 2、营运期 (1)废水 中医院医疗污水排入自建污水站中,采用“沉淀池+二氧化氯发生器”工艺处理,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东辽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污水站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在操作间设集中通风排气装置(轴流风机),恶臭气体通过排风后以无组织形式外排,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mg/m3限值要求,处理后烟气经室内烟道高空外排,排气筒高度高出屋顶1m,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3)噪声 产噪设备在选型基础上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同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产噪设备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可确保院界噪声达标。 (4)固废物 各项固废物在采取有效的处置方式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2年1月8日起。 四、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着重关心该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辽源市西安区中医院 地 址: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1901室 七、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吉林省环境保护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