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2012年龙深气田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公示 1 、工程概况吉林油田公司2012年龙深气田产能建设工程地理位置位于吉林省镇赉县五棵树镇境内。工程所在龙深2区块及龙深3区块是吉林油田公司英台采油厂所属英台气田内区块,目前区块内现有生产井4口,本次工程共规划部署7口气井(共4口直井,3口水平井),分别在龙深2区块内规划部署5口井,在龙深3区块内规划部署2口井位,单井进尺4000m,总钻井进尺2.8×104m,单井设计日产气能力2.5×104m3,新建年天然气生产能力57.75×106m3。工程总投资7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2、工程分析结论(1)废气: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钻井柴油机燃油排放的烟气、各种车辆排放的尾气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NOx、SO2、TSP等。生产期主要为井场水套炉加热烟气、井场的烃类气体挥发等,各种污染物影响将比施工期明显减弱。 (2)废水:施工期废水污染源主要是钻井废水,全部用于调制泥浆,不外排。生产期废水主要为井场分离废水,生产废水均送英二联处理后回注。 (3)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期产生的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生活垃圾等。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噪声,生产期水套炉的运行噪声较小。 (5)占地:本项目临时占地面积为3.5hm2,主要为井场施工临时占地;永久占地面积为3.15hm2,主要为井场永久占地与井间道路永久占地。 3、 现状评价结论(1)环境空气: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根据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嫩江灌渠COD和BOD5超标,其余各项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主要由于灌渠贯穿农村环境,附近和上游村屯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及生活污水直排,以及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使用致使水质超标。 (3)地下水环境:区内地下水中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标准要求,区内地下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 (4)声环境:本项目井场附近各村屯的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5)生态环境: 本次规划气井距离莫莫格自然保护区较远,与边界最近距离为3.4km。评价区土壤类型主要为草甸土,主要为农田植被,农作物主要是水稻。 评价区内农田土壤中Cu、Pb、AS、Cd等污染物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相比,均在二级标准限值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属未受污染的一般耕作土壤。 由于评价区内人类活动干扰较大,躲避天敌的条件较差,因此鸟类一般不会在此繁殖,但有时也有游荡的鹤类在评价区的泥沼停歇觅食。区内鸟类主要为村栖型等伴人鸟类,如喜鹊、小嘴乌鸦、麻雀、家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