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shhli 于 2012-1-15 16:26 编辑
奥园养生广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奥园养生广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奥园养生广场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心城区中心医院北侧,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金融业用地(C2),总用地面积48189平方米,净用地面积47567平方米。本项目由3大区域组成,东侧地块为一栋由商业4#楼和塔楼3#楼组成的连体楼,西南侧地块为一栋由商业1#楼和商业2#楼组成的联体楼,北侧地块为一栋由商业3#楼、塔楼1#楼和塔楼2#楼组成的连体裙楼;其总用地面积475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84554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总面积125291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50334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74887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7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为600万人民币。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项目运营时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办公生活污水等废水、备用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备用发电机等设备噪声;办公生活垃圾等污染物。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的综合污水经经市政污水管道接入番禺区前锋净水厂处理,最终排入市桥水道;发电机尾气经收集后于塔楼楼顶排放,排放高度102.8m;各种高噪声设备均配有隔声罩、消声器等设施,并采用墙壁、门窗隔声措施;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具体污染治理措施请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广州市和番禺区城市建设战略规划;符合所在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发展规划;符合广州市环境保护规划。项目运营时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等,对周围环境都有一定的影响,通过采取治理措施后这些环境影响都可以基本得到控制,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前往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或电邮索取阅读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公众如需补充相关信息、反馈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时,可通过电邮、信函或传真方式,与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广州奥园康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13808861779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19460-236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对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的作用;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huanpingbu@163.com;或来电至:020-32219460;或向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简本。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