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氧化铝及散化肥堆场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 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氧化铝及散化肥堆场工程海洋环评公示 2、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地处我国沿海岸线的中部,江苏省北部海洲湾东南,本工程位于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区南防波堤南侧。本区域需布置散货及件杂货堆场、生产、生活辅建区,本区域南北向最长约479m,东西向最长约1082m,堆场面积为32.85万m2,造陆总面积约45.82万m2。陆域形成所用吹填淤泥(461.1万m3)来源于30万吨航道疏浚工程。本工程陆域形成后使用功能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总投资8.0亿元,工期约2年。 3、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价法》等有关国家、江苏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工程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现状监测,结合工程设计和预测数据,预测评价项目建设对所在区域水环境、生态环境等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4、本工程的主要环境影响 (1)填海将会直接掩埋底栖生物和使海域生态及渔业功能消失; (2)填海造地永久性改变了海域属性,使海域流场将发生变化,并改变表层沉积物类型; (3)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及船舶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陆域施工人员产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船舶事故性和操作性溢油事故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5、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填海造地形成陆域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先围堰、再将碎石倒滤层,然后吹填的施工工艺,在溢流口外设置防污屏,以减少泥沙入海量; (2)船上设置污油水储存容器,由海事部门指定的单位收集后处理; (3)施工船舶垃圾以及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定点分类别集中堆放,且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应统一运往市政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4)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便道定期洒水,对散装含尘物料应盖布或喷胶,并合理堆放物料,减少迎风面积,同时定时洒水,减少海风对料堆表面细小颗粒物的侵蚀引起的扬尘量。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减少噪声影响。 6、评价主要结论 综上所述,在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认为,连云港港旗台作业南区红土镍矿及铝矾土堆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项目实施可能造成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电话联系;发送信件或邮件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意见。 9、项目环保护公示期间公众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为确保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顺畅地将对本项目的意见及时反馈,特公布相关部门意见受理的通讯方式。 本次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自公示起十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冬青 电话: 0518-82384052 环评单位: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邮编300456) 联系人:李广楼 电话:022-59812345 Email:tkshb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