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循环水池排放的循环污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全部在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与循环污水一同排入城市排水管网,进入伊通县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入伊通河。使伊通河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水体使用功能不受影响。
2、废气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胶管车间的炭黑粉尘及硫化废气。
①锅炉废气
厂区冬季取暖采用4t/h锅炉供热,燃煤量500t/a,采用湿法除尘器除尘后,锅炉烟气经35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②胶管车间的炭黑粉尘及硫化废气
拟建项目橡胶加工车间加工时产生的废气,废气主要为制胶和硫化生产过程中散发的热胶烟气和炭黑粉尘。热胶烟气主要来密炼机和硫化工序以及各种设备,炭黑粉尘主要来自运输和生产过程中泄露飞扬所造成的。对热胶烟气除了采用无毒或低毒的配合剂外,集气罩应设置在设备顶端并采用加强通风稀释后通过高15米,内径0.4米的烟囱排放。炭黑粉尘从储运到投料整个过程中均在密闭状态下进行。技改后橡胶加工车间制胶过程散发的热胶烟气(碳氢化合物有机废气)及炭黑烟气,烟气量为4800m3/h,制胶过程中的碳氢化合物的产生量为320g/h。炼胶机在炭黑混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炭黑粉尘的浓度为10mg/m3,产生量为48g/h。
3.固体废弃物
生产过程中剩余的边角余料、锅炉炉渣、污泥及生活垃圾等。剩余边角余料企业回收利用;锅炉产生的炉渣送往附近砖厂制砖或用于铺路;污水处理站的污泥送往砖厂制砖;生活垃圾送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污染源为捏炼机、缠绕机、风机、各种泵类及锅炉房的鼓引风机,其噪声值都在85~100dB(A)之间。
设计考虑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在除尘风机等气动性设备上安装相应的消声装置或设置独立间;将噪声较大的水泵等设备尽可能置于室内以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工程的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