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山泉湾畔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目前已基本完成恩平山泉湾畔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恩平山泉湾畔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恩平山泉湾畔一期、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地址:恩平市大田镇朗底圩桥东区、恩平市大田镇东南长岭低塘及恩平市朗底河塘村西北面(干河朗)11号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29209.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37.72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18477.63m2,总建筑面积126205.34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3095.66m2,道路及附属设施占地面积13095.27m2,建筑基底面积27122.8m2,规划居住户数为1134户,人口数3969人,规划机动车位596个;建筑主要由132幢3层、6幢2层低层住宅及10幢16层高层住宅组成的高尚住宅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居民燃气废气、预处理废水系统臭气、机动车尾气、垃圾收集点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的影响 (3)营运期风机房、配电房、水泵房、车库、垃圾收集点等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物料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 (2)减少泥土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区下水道;施工现场需建筑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网。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生活污水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污水、办公废水等进入污水收集系统经过隔栅隔渣、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大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建成后,居民将使用天然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各自经抽油烟机收集后通过内置公共烟道引上顶楼排放。建设项目停车场与小区内车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建议采用合理布局通道、车位,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减少汽车低速进出停车场,以降低NOX、CO和CH等污染物的排放,此外,还应加强首层及周边地区绿化,机动车尾气污染物通过自然通风以及绿地的净化,对小区内环境和外环境影响均较轻。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可达到相应的标准。 (3)噪声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利用各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自然衰减,源强大的设备设专用机房,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换气管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小区内各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运到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垃圾收集站应定期消毒、灭蝇、灭鼠,以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以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是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相符合的,也是与广东省、江门市、恩平市相关规划相符的,而项目总平面布置也较为合理,项目的建设可以推动当地规划的实施以及生态环境的良性转变,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实现社会、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并且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只体现在大气环境污染上,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评单位: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朱小姐 地址:广州市大沙头二马路12号陶乐大厦302室 邮编:510699 联系电话:0750-7070303 ②建设单位:恩平盛林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地址:广东省恩平市大田镇 联系电话:0750-7331288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江西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2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