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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抛光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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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ghe2005118 发表于 2012-2-7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抛光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目前已基本完成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抛光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建设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抛光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写工作进展顺利。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14日)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展情况及二次公众参与有关事项公告内容如下,望广大公众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报告书的进一步完善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年产2500万平方米抛光砖扩建项目
项目地址:恩平市沙湖镇蒲桥新型建材工业园区2号地
项目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3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
生产规模:本次扩建的9条生产线,产能增加2500×104m2抛光砖。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1、施工期
1)水土流失及施工废水的影响;
2)施工过程中扬尘及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施工噪声对项目周围居民点的影响;
4)施工期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或清运不及时,容易滋生蚊蝇,引起疾病传播;建筑垃圾占地,影响景观。
2、营运期
1)工艺废气(主要来源于喷雾干燥塔制粉、粉料压成素坯、窑炉烧成等工序)、煤气发生站恶臭气体、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厨房油烟、机动车尾气和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生活污水的影响
3)营运期发电机、球磨机、搅拌机、提升机械、空压机、鼓风机、输送带及生产机械等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1)开挖出来的泥土应及时运走,堆放时间不宜过长和堆积过高,以防风吹刮扬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车辆在运输沙石、余泥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废料时,不宜装得过满,防止物料洒在路上,造成二次污染。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修,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防止车辆行驶过程中洒落。
2)减少泥土裸露时间,以避免受到暴雨的直接冲刷;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工作,做好必要的防护坡,防止泥土流入城区下水道;施工现场需建筑相应容积的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沉淀和除渣排入排水管网。
3)采用较低噪声的设备;施工现场合理布局:将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起来,置于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位置。
2、营运期
1)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企业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杨桥河。
2)废气
喷雾塔烟气,拟采用高压气箱脉冲袋式除尘器+湿法碱液喷淋脱硫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辊道窑废气采用湿式除尘脱硫塔进行除尘脱硫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净化处理。项目废气经过以上措施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主要利用厂区内各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自然衰减,源强大的设备设专用机房,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换气管装消声器等措施,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在分类收集的基础上,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综合利用及委托处置,各类固废能够得到处理及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用地符合沙湖镇蒲桥新型建材工业园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项目扩建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只体现在大气环境污染上,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项目应当在执行三同时原则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初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①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201227~2012220日),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①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回龙路增沙街20    邮编:510115
联系电话:020-83363613-8866
Emailep@gzep.com
建设单位:恩平市百强陶瓷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地址:恩平市横陂镇临港新型建材产业园
联系电话:13528318991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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