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银广场三、四期发电机及冷却塔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 1、建设项目概要 东银广场三、四期位于广州市海珠区东晓路280号、282号、284号,现工程已于2006年7月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6年8月3日获得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东银广场三、四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穗环管影【2006】253号),同意建设2栋31层(部分4层,另设地下室2层)商业、住宅楼,建筑内容为一、二层设商场,三、四层设餐饮功能,五层设有娱乐场地,六层及以上为住宅房。 为满足项目整体消防安全要求,并进一步减小噪声对项目内声环境的影响,故在建设过程中对原批复的部分辅助设施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①为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对原批复同意建设的一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更改为一台9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不改变设施设置位置及排放口设置;②为进一步减小噪声对项目内声环境的影响,实际建设中调整原批复同意建设的4台冷却塔的设置位置,即原批复设置位置为1号冷却塔位于五层靠东晓路一边的外围层,2、3、4号冷却塔位于六层西面(即活动室楼顶),更改成4台冷却塔都设置在五层靠东晓路一边的外围层。本次工程仅对发电机及冷却塔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内建筑使用功能及其他辅助设施的调整。 项目总投资2155万元,环保投资66万元。 2、建设单位 广州市东银房地产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参与的主要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表及项目详细情况说明可向环评单位索取。 公众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 联系单位:广州市东银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84258395 传真:84412708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广州市东银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