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港时尚创意中心项目拟选址于三山港口路以东、长江路以南储备地28号地B地块,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于2012年1月4日—1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49697.1m2,总建筑面积198960.67m2,容积率2.3,建筑密度39%,绿化率30%,其中科研设计用房建筑面积约76311.13m2,研发厅建筑面积约45250.1m2,配套商业餐饮面积约31061.03m2,另项目设停下停车库及地面停车场,拟设停车位共1470个。 本项目不分期建设,预计2年建设完毕,施工期为2012年4月至2014年4月。 二、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大方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夏塘路38号三楼301;联系电话:13902411331;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夏塘路38号三楼301。 环评单位: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联系人:姚工; 通讯地址:广州市 天河区天源路808号;联系电话:13825099158。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四、征求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 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 b) 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c) 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来电、来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 佛山市南海区大方向投资有限公司 2012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