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砻江流域雅江县卧龙寺河堤防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雅砻江流域雅江县卧龙寺河堤防工程项目已于2011年11月取得四川省发改委关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农经[2011]1390号),现开展环评工作。依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雅砻江流域雅江县卧龙寺河堤防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雅江县 业主单位:雅江县水务局 建设内容及规模:雅砻江流域雅江县卧龙寺河堤防工程项目途经雅江县八角楼乡和河口镇境内的城厢村、三道桥村、卡仁布村、帕姆岭村、木泽西村、维地村、卧龙寺村共7个村,工程新建河堤15段、总长12.74km,恢复建设便民桥7座。工程总投资为7728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及治理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来自河断面施工、堆场和进出工地道路,以及车辆和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其中以扬尘、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的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突出。 工程中将采取洒水措施,在堆场和施工工场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的封闭围栏等措施,禁止大风天气施工,并合理确定施工场所。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运输车辆尾气的污染源较分散,且是流动性的,其影响也较分散和暂时的;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只要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速,可有效减少施工机械和车辆的大气污染。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部分施工废水经过简易沉淀后循环使用,含油污水隔油沉砂处理后循环使用。项目拟就近租赁农村居民房屋作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临时旱厕或租用民房现有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或林地施肥,不直接排入河内。 3、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土石方:根据主体工程设计,工程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堤防工程基础、堤防背坡回填用料,工程不弃渣。 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统一运至雅江县垃圾处理站进行集中堆放处理,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使用的挖掘机、推土机、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汽车起重机、蛙式打夯机等产生的噪声,采用的措施主要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选择施工方法及施工机械;进行必要的减震隔声处理。 在施工时较大产噪设备尽量避开休息时间施工,尤其在夜间10:00至第二天6:00期间不可施工作业;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人、物、材料等,并有专人指挥施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工,尽量缩短施工噪声对民众的影响;施工设备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在敏感点附近作业的施工设备,应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平整场地等工程将对地表植被、周边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的损失,但道路绿化、绿化带等又将弥补部分损失的生物量,因而施工对陆生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 6、水土保持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扰动特点、水土流失影响将本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分为防洪堤工程区、施工导流区、施工便道区、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区、临时堆放场区等防治区。针对不同防治区设置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针对防洪堤工程区水土流失特点,主体工程在防洪堤堤身上布置了排水管,对防洪堤工程区占地范围内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对护堤地区域进行植树,撒播种草,形成防护林带,以减少水土流失;本工程采用人工围堰进行施工导流;施工便道两侧布置临时排水沟,使用结束后需及时进行土地整治、进行迹地恢复;施工生产生活场地布置土地整治、撒播种草、临时排水沟;临时堆放场采取填土袋围栏、塑料布压盖、临时排水沟、撒播种草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 本项目为防洪工程,属非污染性项目,项目本身不会排放水、气、声、固废等污染物。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当地防洪泄洪能力,基本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项目建成后,将提高各保护区的防洪能力,确保汛期沿河两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雅江县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发展。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第二条“水利”中的第三款“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项目采取环保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 3、项目所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采取报告书中提出的有效防治措施治理,废气、废水所排放的污染物及噪声均能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4、该项目所采取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切实有效,项目建设从水土保持角度是可行的。 5、项目建成后不会改变地区环境质量状况。 6、现场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建设得到了被调查对象的认同和支持。在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在选址区域内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公示期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项目单位:雅江县水务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政府五楼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13990473566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15-10 联系人:司建廷 电话:13982047101 传真:028-86251317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甘孜州雅江县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