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净水厂改扩建一期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税苑小区东侧;繁荣路桥南侧;伊通河的堤坝西路西侧;卫星嘉园小区的北侧。
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为52985.66万元人民币。
建设内容:异地新建长春市第一净水厂(原一水厂继续运营)及改扩建40km长的给水管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长春市自来水公司
联 系 人: 蒙军
联系电话: 1384308619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6007281 QQ:515033550
通讯地址:长春市卫星路7930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2011年12月23日
|
|